我于1982年2月迁户口,1988年在所迁户口所在地买了块房基地,当时村支书让登记成别人的名字,几年之后那个登记的户主给了一个房基地缴款条,上面的缴款人是户主的父亲,户主自己写上说原缴款人是我,户主的父亲开了个条说把这块房基地转让给我,但村委会的房基地底账还是那个户主的名字,现在要开发,这块地怎么证明是我们的?那个条子能证明是我们买的地吗?是否要把村委会的底账改名?注:那块地上没盖房子,是空的。
离婚时,我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已三岁。我作为女方 如何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获得抚养权。现双方经济收入相当,我的工作是三班倒。(以前孩子由她奶奶带,现已上幼儿园)我休息时我自己带孩子。这种情况对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利与弊各是什么。如何将弊转化为利。 您能说得更具体一点吗?谢谢。
我想用家里的房子注册一个工作室,但是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的户口是一个单独的户口。请问我应该怎么来证明我与父亲的关系,并通过相关证明获得该房子的注册权利?
律师好!我们属于婚前买的房,双方各付首付一半,为了避免以后买二套房首付5成的坏处,我们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我们之间想写个协议,证明这套房子归俩人所有,包括以后升值等都个人一半,请问有什么协议范本供参考的嘛?谢谢!
在酒店进餐时,车子停在酒店酒店指定的停车位,车内包被盗,请问可以要求酒店赔偿吗?如何证明自己丢失的钱
你们好! 前几日我去***酒店进餐,将车停在***指定的停车场(当时有保安指引方向并在指定的位置,有保安看管),进餐后取走离开发现放在后排座装有现金和物品的包不见了,车窗的便条明显撬过,我已向派出所报案并已立案,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酒店提出赔偿吗?酒店现在认为我们无法证明我们的包内放有多少现金为由不予赔
我前2天在香港过关的时候被香港入境处告知我以前在香港有什么犯罪记录,说我什么在香港机场被抓过,因此拒绝我进入香港,我当时就觉得很突然,因为我之前去过2次旅游香港都是按时回来,也从没有发生过被香港警察抓过的事,当时我要求他们做进一步的核实,他们就一口咬定是我。 现在我看来应该我的身份被人冒用在香港犯罪
去年12月付给了某公司一笔钱,当时是他们工程师收的,因为一直有业务往来,并且一直没写过收据,所以这次也没有写下收据。 到了今年8月该工程师突然说我没有支付那笔前,我能提供的只有银行取款的记录,对方没有任何证据,谁更有优势?
我们公司是医药公司,员工只有我一个人.我是做销售内勤的.2010年7月7日入职至今都未曾与我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或是协议,就除了每月的2000元工资,其他什么福利待遇都没有.期中曾多次和老板商谈签劳动合同的事,他都拒绝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我向地方劳动监察队投诉了此事,但是那边说我们的证据还不够充足(网上与老板的聊天记录.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