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任一家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类型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技术总监,因薪水太低,我把到其他公司面试的事情告诉了老总,老总(三个老总中的一个)说因公司要找投资不便加太高的工资并答应给予我公司部分股份,但没说多少也没签订任何手续等。我想咨询一下我应如何争取我的权利?如果是给予股份我需要与公司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吗?
从原公司辞职,要转让自己的全部股份。有几个问题请教律师: 一、我所持有股份的现价值是怎么算的?也就是说,我当年以十万元入股,占有公司1.5%的股份,现在如果转让这些股份,我能拿回多少钱?(公司经营状况很好,每年能拿到三万元分红) 二、公司的组成很复杂,如果没有人收购我的股份,其他股东也不能让我把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转让股权还得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吗,还得其他股东优先购买吗?
公司法第139条及以下几条规范的都是上市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依据和规定是什么
因为可健可康股份有限公司在我们这边开展业务,我想申请一个他们的代购点,当一门生意来做,又怕这家公司不合法。所以来查一下。
请问北京中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是工商局注册?他们现在做中铭源华富矿业股权投资基金,这个基金准备投资内蒙古华富和召富矿业,担保公司是中鑫国通担保有限公司,托管银行是华夏银行。基金类型是定向集合股权基金,年化收益率为9%-15%,基金期限是36个月,请问此事是否真实可靠。
原和2名自然人合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明义不控股,实际归我们单位经营。现在请问,我们单位可以收购自然人股份,变为独资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