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老公是接公公的班,我公公有工资,而且在当地是不小的收入,公公婆婆当初口头说过这样的话,婆婆老了归我们,而公公有工资归弟弟,也没有写协议,然而,现在我老公早就下岗了,现在呢婆婆有病像个植物人,婆婆在07年存了5000元,现在公公决定只给我们这5000元作为婆婆的丧葬费给我们就算了,在婆婆有病期间哥俩是轮流管的,现在呢决定以后由我们自己管,我想请问的是,婆婆在世期间,公公的收入应该有她的一半吗?如果有公公就是不给怎么办?那公公去世后,他的工资还应该有我们的份吗?(在他不写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有,公公就是不给怎么办?
我在大学刚毕业就通过网络和丈夫相识,他一直都说他是大专文凭,并就职杭州某公司的设计部经理,月薪4500元外加奖金。三年后我们领取了结婚证正准备办结婚酒席时,却得到杭州派出所发的传票,因为偷窃被叛11个月。我怀孕并独自承担准备结婚的压力。但当他出狱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外面呆了几个月。当他来到我的工作地方时
父亲把祖传房屋赠与给侄儿,在赠与合同上无母亲的签字,侄儿在这间房子里仅放些杂物,现在该房屋逢拆迁,父亲已过世,母亲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该房屋所有权未过户,仍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常年工作在外,母亲一人在乡下伺候婆婆到终。是否能说出是否撤销赠与合同的依据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