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时公司放了5天假,后来十一下旬本人辞职。但是后来公司财务结算工资时把我这5天的工资给扣除了。并解释说没过试用期,这几天工资就不给我算,按实际出勤数算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要回我这5天的工资吗?郑州的公司
我所工作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制高中,教育局规定是高一高二半月假,高三是月假,每次两天半。周末补课工资按一节15元算,其他就不再发放了。
我在富士康上班。一遇到法定节假日我们总是这样排班!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
我在富士康上班。一遇到法定节假日我们总是这样排班!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公司只叫上到12点,大晚上的叫十二点下班!而一号晚上上班的叫晚上过了12点再来上班!这样我们就不可能有加班三了,因为过了晚上12点就是下一天了!请问这样合理不?
我在富士康上班。一遇到法定节假日我们总是这样排班!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
我在富士康上班。一遇到法定节假日我们总是这样排班!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公司只叫上到12点,大晚上的叫十二点下班!而一号晚上上班的叫晚上过了12点再来上班!这样我们就不可能有加班三了,因为过了晚上12点就是下一天了!请问这样合理不?如何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与劳动所得?
我在富士康上班。一遇到法定节假日我们总是这样排班!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
我在富士康上班。一遇到法定节假日我们总是这样排班!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公司只叫上到12点,大晚上的叫十二点下班!而一号晚上上班的叫晚上过了12点再来上班!这样我们就不可能有加班三了,因为过了晚上12点就是下一天了!请问这样合理不?如何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与劳动所得?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