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购买的新房,今年准备领钥匙装修入住,可是物业要求从房子盖好到现在的物业费都要补交上,这样做法合理吗?
在2011年购买的新房,2011年5月通知收房,包括预收1年的物业费和20元/平的暖气开口费等要缴纳2.5万元,才可以验房收房;今年准备领钥匙装修入住,可是开发商要求缴清2011年5月到现在2年的物业费,暖气开口费涨到35元/平,共计3.1万元。这样做法合理吗?
大致情况11年买新房,应该12年就交房。可是多次验房,每次验房都发现有不同程度受损。故我们未向物业提取钥匙。检修多次后方才满意。准备拿钥匙入住。物业却说,过去2年的物业费也需要我们承担。我们认为是房子质量问题导致不提房。这段时间的物业费应该谁来承担?
新房没拿钥匙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吗?要是拿到钥匙第一年不入住需要缴纳多少物业管理费?
新房没拿钥匙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吗?要是拿到钥匙第一年不入住需要缴纳多少物业管理费?
新房本应在2014年10月1日交房的,验收时发现阳台有裂痕,墙面,阳台几十处空鼓,门关上后打不开,阳台门歪斜等许多问题,拒收让他们整改到现在还没有全部修好,请问我在整改期间要交物业管理费吗?能不能索赔违约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