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要将遗留下来的房屋进行过户
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要将遗留下来的房屋进行过户,是否要经过未尽赡养义务的那位子女签字才可办理?
老人立遗嘱给二儿子,如果在没有其他子女知道的情况下,其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父母共有子女8个,儿子3个,女子5个,这些年身体一直不好,经大家商量父母由2儿子照顾,其老人有房屋一套及门面一间,母亲6月去世了,现父亲想把套房给2儿子,门面给幺儿,如果立遗嘱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效,
父母是否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将遗产只留给已婚子女中自己的孩子一方,而不留给自己子女的配偶呢?
就是父母年岁大了,在遗嘱中,想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而不是留给自己孩子的配偶。在自己子女已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呢? 就是怕自己孩子的婚姻不牢靠,万一离婚的话,自己的遗产仅仅给自己的子女,而不是自己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呢?
我爷爷有3男一女,20多年前,因我爸爸接我爷爷电站的班和几个兄弟达成协议:爷爷奶奶归我爸爸一个人养老送终,还象征性地拿了钱给他们。奶奶去世得早,当时我爸爸经济条件还是可以,按照约定就独自承担的。如今,我爸爸已将近60岁了,而且那个电站早已归私人所有,我爸爸也下岗了,无力独自承担,其他几个兄弟的家庭经济情
子女赡养老人多年后,遗产继承权可以被老人以遗嘱的形式剥夺吗?
老人拥有现金八十万,还有退休工资和店面租金,月总收入大约八千左右。现老人由四子女共同赡养,四子女中有一小儿子负担很重, 生活困难,有三个小孩未成年要抚养,其他三子女小孩均已参加工作,生活条件优越,都有退休工资,没有负担。老人因嫌贫爱富,小儿子夫妻因为经济条件和需要上班养家照顾小孩精力有限,照顾方面就
房产证只有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已经过世。如果奶奶有遗嘱,遗产由我继承,那我是否可以继承这套房子的产权?
房产证只有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已经过世。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爸爸曾经和两位叔叔签过放弃房产继承协议,那我奶奶是否有这套房子的产权?如果有产权,若我奶奶立遗嘱,遗产全部由我继承,我是否可以继承我奶奶关于这套房子的产权?继承需不需要两位叔叔签字确认?
请问: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过户,需要其它的子女放弃继承吗?如果需要
请问: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过户,需要其它的子女放弃继承吗?如果需要,请问这个规定是何时实施的?谢谢
子女中有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如果其他子女不追究,是否未尽到赡养义务的那个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平分遗产?
未尽到赡养义务,而因为其他子女不追究就平分遗产,这样行为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