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午去交了税,中午或下午出台限购政策,导致无法过户怎办,关于二手房买卖
如果上午去交了税,中午或下午出台限购政策,导致无法过户怎办,关于二手房买卖
我买了一处二手房,有关物业费,水电费相关费用是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交接还是办理过户手续后交接?现在房主有一张电卡,卡里有1000元钱的电费,我们是否可以不要?因为我们不想一下子买这么多钱的电,但是房主要求我们把他的这张卡里的电买下来。如果我们办理完过户后是否可以不使用业主原来的电卡自己去电力局补办一张新卡?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想买一个二手房但要推迟一个月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交齐首付款后到过户之前这一个月内,我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房主拿到首付款后反悔或拿到首付款后再用房产证做其他交易等?如需要,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今年10月份看中一套二手房,总价86万,首付三成大概是26万左右。因为手头资金紧张,通过中介和房主协商首付分2次给,过户时先付12万,过完户出件当日再付14万,其余款项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当时房主答应的好好的,于是签了定金协议,交了1万元定金,约定了过户时间。结果第2天房主就反悔说没有40万别想过户,我坚持按原合同
我买二手房以和房东签了合同,如一方违约必受法律责任,但合同上没注名违约金是多少,房价是二十万我已附十九万,还有一万过户后附清,有收条,他拿我钱去买了房子现在又要来退我的房子,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已
在2001年7月在镇上购买的二手房,由于资金不够一直没有过户。前两年准备过户的时候却告知是乡产权的房子无法过户现在怎么办啊。之前的房主也没跟我们说不能过户。我们现在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因为出台新政策的原因,导致已经支付定金的房屋用自己的名过户,借用他人的名办理过户,再私下签一份证明此
因为出台新政策的原因,导致已经支付定金的房屋用自己的名过户,借用他人的名办理过户,再私下签一份证明此套房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用他的名,这种证明有效吗?
因为出台新的政策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吗,中介费还需要付吗
本人在前段时间定购了一套二手房,二手房房产证夫妻两个人的姓名,但是只有妻子在买卖合同上签名并收了定金,定金收件也只有妻子一人签名,中间出现业主反悔,不卖房,未能及时提供递件过户所需材料,再加上房产证上没有分户图,需要重新画,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办理过户手续,经中介协商同意推迟到材料齐全再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