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是城市郊区的农村,现在政府要开发这边,搞了一条60米大道,征收了我们村200多亩的田地,政府安排我们村每户80平方米的安置地做为日后的生活安置。现在村里好多农民都没有钱建这个房子(政府规定必须要建5层,按照现在的造价需要40万才可以起),所以大多数农民想找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起合作,意思就是我们(40户)农民提供政府分给我们的安置土地集体整和给开发商一起建房子,具体怎么合作开发???谢谢了
2005年企业改制,员工分成三种,一种入股了、一种签字买断没入股、一种没签字也没入股。2010年土地开发这三种人是否都能从中受益。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将单位厂区及一栋集体住宿用地规划后用于房地产开发。我是94年进单位的,现住的集体住宿将被拆,我该如何维权?
一九八五年因松花江水泛滥,原乡政府以松花江水泛滥为由让我们全村搬走,我们不搬,乡政府强行将我们村的土地管理使用,给我们村只留下465亩土地,强行管理使用了我村3192.6亩土地,我们多次找过历届政府领导,时至今日没有归还,我们村虽然搬迁几户村民,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仍属于我们村所有,我们如何能要回自己的土
我们那土地征用是这样安置农民的:如果你不保社会保险给你7700元,保险就给你4400元,没土地的农民你叫他拿这么多的怎么过,我就是想问一下我们怎么去讨公道,土地征用是拿去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和建厂房的, 谢谢
我公司要开发房地产,但没有资质,资金和土地都有由我公司出,该怎样与其它房地产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才能合理避税 又合法。
本村组上有一批农田被征收,是集体开会统一意见分配。第一次开会没有达成统一分配意见,第二次没通知我的情况下,组上已经分配完成,没有我的份;原因是我是外来户(95年入村组),那时年幼,签订的入组附加条件是,入组30年后享有分配权。我认为当时签订的是我个人,现在组成家庭了,而且有了儿女,是村组上的户口,所以我
我于99年买了一处属于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去房产局说是不能过户,请问如何才能过户?请问有什么办法?感谢! 不是有的房产证可以过户的吗?
我村有个人把鱼塘填土了,并没有得到 集体的同意和招标就在上面盖房子了,请问他要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把这土地变为个人土地呢~
我打算以本县城镇农民购买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的自建房,土地使用性质是集体土地,房主称合同可以注明,如遇到国家征用或拆迁,所得款项给我。 另外房主称,合同也可写为赠予合同,也可写为抵押合同,我不知订哪种对我有利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