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2月买的二手楼,买的时候外面的防盗门就在公用部分了,当时不知道这道门是占用公用部分,直到隔壁想在我门旁边开个门,如果开门我的防盗门就要拆了,拆了就用不上了,还有就是不太隔音,所以当时我们没有同意,隔壁就找居委,城管,电视台等,说一定要我把门拆除。请问不是我们安装的门,三家共用一个地方,另外
我是一名创业者,开了一间手机店,因为宣传所以把广告招牌放到人行道上面,后来村的治保会过来把我的东西没收了,没收过程中有恳求治保会的不要把东西收走,并保证不会再将广告放出来,后来治保会的说你说给就给你吗,就把东西收走了,我想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如何投诉?
我家是个门面,门口摆放点、东西沒战人行道,都在自己地点、犯围内,城管把东西拉走3了,合法不
我家是个门面,门口摆放点、东西沒战人行道,都在自己地点、犯围内,城管把东西拉走3了,合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