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年有余,小孩已3岁多,一直跟随我,3年多来我和丈夫无夫妻生活。因长期分居和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现我要求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但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得到详细咨询1小孩能否随我?2婚前我们共同出资购有一套只写男方一人名字的按揭房,我要求归还我的那一半首付款和我的私人物品,能否得到?3男方由自身原因所欠债务归男方个人偿还所欠,婚后分居期间所欠债务归各自偿还,法律是否会支持?4小孩的抚养、教肓、医疗、保险等费用可酌情商确,依照现行法规,是怎样处理的?
某人于82年在九江登记结婚。97年一方回沪,双方在上海离婚,后因另一方想迁户口回沪,就以结婚证遗失于2000年回九江补办82年的结婚关系证明。现在一方希望撤销此婚姻关系证明该怎样办理手续
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十七八年,共同生有一子,没有结婚证,但有共同户口本(盖有已婚的章),户口本上写的是夫妻关系,户口本上儿子是直系关系,现在男方有出轨行为,和第三者已同居有三年,男方想和第三者在一起,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怎样解除和男方的婚姻关系,并得到应有的补偿。
婚后,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未办理结婚证,对财产和婚姻关系如何处理及解除。
我是生活在边远农村的女孩,2002年经人介绍,我驾给了一位我们当地的男孩,并按照农村习惯办理了酒席,生活2年后,我发觉我们感情不合,我想离婚,我们至今未办进结婚证。只是结婚时他们家给了我母亲5000元的钱,我自己也买了6000多元的驾装到他们家。请问一下我们现在离婚,对财产怎么办、关系怎么解除。
女方以1万无彩礼金为条件,与男方登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即外逃,并被公安机关刑拘,并由南宁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请问:我应该向婚姻登记地法院还是南宁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我和他是在家里人的介绍下办了简单的酒席在一起的。现在快四年了。有个女孩快3岁了。我们一直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因感情不和要分开,请问我要自己带小孩,抚养费他要付我多少,如果不付 我可以起诉他一次付清吗
(1)应如何处理。(2)如果甲乙在举行婚礼前有配偶,1997年一月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本案应如何
甲男与乙女1995年1月外出打工,同年2月在A市举行婚礼并同居,1996年4月生一女丙。1997年6月甲乙携女回老家办理完结婚登记后途中因车祸三人均死亡,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甲男与1995年5月继承其父遗产5万元。甲有弟丁,乙有母戊,丁戊为5万元产生纠纷。(1)本案应如何处理(2)如果甲乙在举行婚礼前已有配偶,1997年1月甲
因我母亲去世,我父亲在2001年再婚,后母有自己的房产,婚后一直居住在我父亲和我生母共同购置的房子,该房子是在1991年购入,当时属于我父亲的单位福利房,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婚后他俩生活并不愉快,性格相当不合,对我父亲相当不信任,疑心极重。尤其是在近几年,我父亲下岗后,尤为严重,隔三差五大吵大闹,出口伤人,
朋友是08年在农村结婚因为感情不好结婚一直没领证,现已育一男孩两岁多~!结婚以后又因为家庭矛盾一直分居,·如果现在提出离婚应该都需要赔付对方什么??应该怎么结束这段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