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六月份租了一个门市房用来开药店,之前这个房子就是用来开药店的,因为房租高所以上一家搬走了,租好房子后,到药监局去办执照,结果被告之,上一家药店并没有把执照迁出,不能给我们办照,这事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我们相当于没有拥有房子的全部使用权,想问一下这件事房东是不是应该付一定的责任
1.我的合同7月到期,但是中介公司和房东的合同4月到期,房东现在不和中介续约了,中介要求我们搬家,我们要求退款时,中介说你们交款的日期超过5天了,已经相当于自动解除合同了,所以你们违约在先,我只能退给你2各月的,扣两个月的违约金。合同上确实是这么写的,但是我想知道中介公司是否有义务提前通知我们,因为这个中
我们公司要租一套房,最后签字,如果签了公司的名字和代理人的名字,但是没有盖公司的章,若房子出现问题,是公司需要付法律责任还是代理人需要付法律责任呢?谢谢
今天去小区物管交物管费,发现租的房子3月到5月的物管费、水费和有线电视收视费都没有交,而我们是5月底才搬进去住的,肯定不应该我们来交3、4、5三个月的费用啊,但物管要求我们必须交,至于不应该我们交的部分让我们自己去找房东协商,但问题是我们的租房合同现在不见了,找了一中午也没有找到,由于房东不是本地人,所以
你好。我今年2月份租了一套房,约定租期一年,交了2000的押金。因平时一周只在那里呆4-5天,热水器就很少用。5月份的时候开始长住,才发现他的热水器不用正常使用(使用一段时间后,报错,当时我们认为是用气用水高见,就没有在意。)这两天实在是不能使用了,正常开5分钟后就不能用了。房东说是房子交给我们时是正常的,叫
我们是在校大学生,选择在外租房子,现在在房子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卫生间一直在正常使用着,前两天突然卫生间里只要用水地漏就会反水,房东说是我们的责任,要我们自己修,可是我们合同里并没有谁出现这样的问题谁负责,房东就没有责任吗?
我们租赁了一套房子于今年6,25到期,这是合同终止日期,当时,我们和房东口头协商不再续租,但是再住3天,因为我们的房子还没有找到,这是口头协商,后来我们与28日晚将房子腾空交给房东,并让房东检查房屋设施和电器,并有书面材料证明交房时设施完好,只是相关费用尚未清算(因为电,气都是2月一交)。我们有押金3000,因
我有一套房子,因为自己经常在外地,所以出租给了房客。但是最近这个房客精神上有点问题,居然把我房子里的家电全部放火烧了,还威胁2楼的住客。。2楼的住客报了110说万一他们要出现人身意外要找我麻烦,我现在和租客签的合同还没到期,我赶不走他,所以想请你帮帮我,如果真的是邻居出现了伤亡意外,我需要负责吗?需要负
我是今年6月5日通过中介租了一个一屋一厨。房屋是转租的,当时我们要求见房主,中介说每月问题的,很多租房的都没见房主,再说我(中介)就在附近,有什么问题找我,当时签的是11个月的合约,讲好的如果半年打款每月650元,如果一次交齐11个月的,一共交7千,外加200元房屋押金,当时我同意一次性交齐,并给中介费400元。4
我想咨询一下,我租了一个台球厅,口头约定每月2000,半年一付,每半年付5个月房租,现在只给了两千,因经营不善未交的起房租,只经营了一个半月就被房东锁了门,改如何处理?我还是一个学生,房东总是要挟我,她现在要我付意念的房租才允许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