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结婚的, 我在2007年自己买了两间店首付38万,买的是我的名字,还没办房产证,买房的合同在我手里。他没做事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动不动就对我发脾气恶言相向,后来我受不了他,去年四月份我就离开他那个家,我结婚时陪嫁的一切东西和电器都留给他,他家的房子拆迁是我签的合同,不过房主是他爸爸的名字,拆迁合同本来是我在保管的,我走的时候把拆迁合同留给他,买店时我有向他妈妈借3万,我离家第十天就还给他了,我不想贪他家的任何东西,我以为他应该也不会来争我的店。没想到去年六月份他就到法院起诉离婚,说我的店是他妈妈买给我的,但是他没有我买房的证据,那时法院没把店判给他, 也没判离婚。 房贷一直都是我在还,后来他到法院起诉我就停下来没还,房贷欠了两个月银行的有打电话给我也有打给他,他为了得到证据还了两个月后来就没再还过,我不还怕店被银行的拿去拍卖,所以后来又一直都是我在还房贷,他不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还吗?要不然房贷都是我还,以后店还是要分给他那我不是亏很多。 我现在想把店转卖给别人可以吗?不需要他同意可以把店卖出去吗?可以转名吗? 房贷我交得多,店是我买的买我的名字,可以少分他还是不分他吗? 他如果去法院再起诉离婚,我不想见到他,我不出庭可以吗?会不会对我很不利,法院会不会把两间店都判给他?是不是只能判分一间店给他。如果店分给他我有权利分他家的房子吗?我多交的房贷可以找他要吗?
3年前我和丈夫登记结婚后买房子,我父母给了5成首期,然后由我和丈夫月供,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丈夫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打算离婚,要进行房产分割,我要如何举证才能证明首期是我父母给的钱?
我结婚1年多,现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即将进行离婚,请问在我结婚后用于房屋装修而向亲属所借的债务(未打欠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结婚前我所购买的房产(一部分钱为我现任妻子提供)在我离婚时如何分配?
08年底我父母借了我首付钱后我与我老婆买了房,婚后我跟我老婆动用了公积金贷款还贷,请问下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另外,房产证和买房预售合同皆为婚前办理的。但是产证和合同以及首付发票都是我跟我老婆两人的名字,因为房产商解释动用双方公积金贷款就必须要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我有证据来证明首付是我出的。
我自己买了两间店,买的是我的名字,还没办房产证,买房的合同在我手里。他没做事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动不动就对我发脾气恶言相向,后来我受不了他,我已经离家一年了,他半年前有到法院提离婚,但是他没有我买房的证据,那时法院没把店判给他, 也没判离婚。我现在想把店转卖给别人可以吗?不需要他同意可以把店卖出去
各位律师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妈妈离婚后又再婚,因为继父的老房子动迁,他儿子怕我妈妈分配他们房产,教唆我继父和我妈妈离婚,我继父现在向我妈妈提出离婚,我想了解一下 1.我妈妈结婚前有套房产,现在因为想改善环境,换了套房子,产证名字写的是我妈妈,请问这套房子算不算婚后财产,我继父有权分割吗 2.我继父老房子
1. 我在北京私企工作,有北京绿卡。我母亲是吉林城镇户口,省公务员。想要以她的名义在北京为儿子我公积金贷款买房,行的通吗?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还月供吗?如果可以母亲贷款年龄上限是?2. 最新的物权法关于离婚后房屋分配是如何规定的?何时能起效啊?假设以我的名义买房(婚前或婚后),离婚后是不是房屋财产一人一半啊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了一处房产,由男方父母出首付的大部分25万,夫妻双方付小部分7万,女方公积金5万,还贷主要由女方公积金偿还,不足部分由夫妻双方偿还。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这种房产在离婚时依法应当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