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0年11月8日为老板拉一台大型机械设备,快到目的地的时候下车发现车厢内有一人被机械挤压至死,(当时车装设备到开车并没发现车厢内有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上的车)请问这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安全事故.
我的一位亲属是一部重型自卸卡车车主,于2011年11月5日在一个体维修部更换轮胎。轮胎更换完后,要将换下的旧轮胎装上车厢,车厢升起后,维修部老板找来一个长60多公分左右,直径1.2寸,两头扁平的铁管与他一起将车厢后槽抬起,把铁管支撑在车厢后槽和底板之间。结果造成铁管打滑脱落,车厢后槽(大约500多公斤)砸下击中车
三股东合伙经营一家漂液厂,证照齐全。其中我和另一名股东的女婿直接作为生产工人进行生产。2010年上半年,经三股东同意,增加一名工人专做洗浆工序,月工资1200。11月,我因生病不能坚持上班,于是我生产这一道工序由我本人每月出资400元请新进这位工人生产。在其后半个月的一天,由于厂房氯气输气管意外爆裂,这名工人在
2010年10月29日发生的安全事故能按2011年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吗
2010年10月29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能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吗?处理领导组说2010年已经作出工亡认定,但没有送达我们亲属,这算不算认定了? 事故为炼钢厂煤气中毒死亡,一方已经通过协调49万处理了,现在是我们县里的劳动监察股负责人说已经认定工亡了,但专门管理工亡认定的股室根本不知道,关键是我们亲属没有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