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立学校一名英语老师,与学校签的劳务合同,已工作一年多,因怀孕需要第二年寒假开学后请产假,但是学校因此不给我假期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以前是在当地一所私立学校任教师,今年春节过后去上班,校长找谈话不让我当班主任了,这样我的工资每个月就减少一半,一气之下我提出不干了,因为我带的这个班今年开学只来了20个同学,有10多个不念了,我认为他们不念不是我这个班主任的问题。学校以前有规定,少一个学生,扣班主任100元钱,所以我向学校提出要假
私立学校限制在职员工参加社会招考,并用扣工资来作为惩罚合理吗?
1楼 我在私立学校教书的,在没有影响本职工作的,参加社会招考,结果考上了。虽然我已经辞职了,但是我继续教完这个学期。学校要扣我最后两个月工资作为惩罚,学校董事会的文件,限定我们去招考,如果去招考就自动解除合同。既然我已经被解除了合同,那么学校有没有权利惩罚我呢?而且合同上也没有明确的说明我不能回去
我现在一所中学的某部门供职,这个部门是从天津搬过来的,在天津一直是教师干到学期末提出辞职可以获得假期工资的,但是现在我提出辞职,被告知不给假期工资,这个符合法律依据吗?我们没有合同或者书面的东西,全是口头承诺的,不过有证明人,这样可以吗?
我的公司在天津,是外企。我由于生完孩子休完产假后,身体没有恢复,特向公司申请了哺乳假,请问在休哺乳假期间,公司应该如何支付工资?
2010年12月31日,XX一中宣布元旦放3天假。学校为追求高升学率“提议”实验班的学生到校自习。凡有事不来者均需向班主任请假。 该生家住城区为通宿生,跟随十余个寄宿生一起在班主任处请假。之后班主任以寄宿生要回家拿生活必备品但通宿生不用为由拒绝该生的要求。并威胁该生,如果该生任坚持请假的话,学校将考虑“给你换
我于10年的11月在厂发生工伤,已做了两次手术,11年的3月还要去做第三次手术。可前几天厂里发了我10年11月的工资才850元(基本工资)。去厂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在没上班的情况下只是这样发基本工资。我上月的工资含生活补贴是一千零一点。请问厂里这样在做法正确吗?
我于10年的11月在厂发生工伤,已做了两次手术,11年的3月还要去做第三次手术。可前几天厂里发了我10年11月的工资才850元(基本工资)。去厂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在没上班的情况下只是这样发基本工资。我上月的工资含生活补贴是一千零一点。请问厂里这样在做法正确吗?
学校绩效工资后产假要扣很多钱了,以前没有扣那么多的。学校方说公假也要别的老师来代课的,是需要付工资的,而这笔钱就要请假的老师来出,包括产假的老师也是如此。不过学校也提出了另一个方案,就是请代课老师的钱平摊到其他老师的头上,显然这也不合理。想请问,作为一名产妇,该如何解决这件事情。
我2010年7月从大理市一家私立学校离职,离职时我的户口还在那个学校,我们老板规定必须将户口迁走才能发最后一个月工资以及质量工资,9月20日我电话请以前的同事帮助我迁移户口,指定学校的传真机接收我传真的规范的户口迁移委托书(咨询过大理市公安局户籍科是合法的),老板拒绝接收。老板表示将扣除我的质量工资。2011年
我是江西某学校的大二学生 学校强制我们在2011年1月到7月间在外实习,且以学生管理费的名义向酒店收取钱财。学生上班和正常工一样,工资却不足正常工的三分之一。当时学校与酒店商议合同,待遇等问题时学生完全不知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学校的行为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