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1月23号晚上被入屋盗窃,近二万远损失。可是门锁没坏。当晚报了警。第二天我们到物业管理查看了当晚的闭路鉴管,没有发现。到现在民警也没继续查,物业管理也没头绪。 请问我们该向谁索偿?
到今天为止事发两天了。就是我昨天到市里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买好拿到手里以后出了门,过了可能十分钟的时间到了一家肯德基店门口,然后走进去吃肯德基,我然后把电脑放在肯德基里的一张靠门的餐桌上,我于是前去订了一份食物,中途可能一分钟不到,我走到位置上发现刚买的笔记本不见了,于是意识到被盗就跑出门去看了一下
我的医保卡不慎留丢失,2010年10月2日,捡卡的人在医保局进行了密码重置,10月3日和10月8日两天恶意刷卡4000元。(没有密码是刷不出来的)如果没有持有本人的身份证也是不可以到医保局进行密码重置的,但是医保局不知何故进行了密码重置,还是后台的行为,没有经过正规途径。捡卡人的行为算什么?医保局的行为算什么?如果
两小偷入室盗窃,其中一个小偷被我抓住,民警说丢失2000多现金无法追回,等待法院进行判决。请问丢失现金是否能追回,此类案件通常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我朋友分多次盗窃他所在公司物品总价值在8万元左右,现已全部归还公司了,认罪态度较好的,以前没有犯罪记录,这将会如何判刑呢?他们公司不止他一人盗窃,被查获的有几十人,据了解他公司的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社会上也是公认的,是不是根据法律盗窃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