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不到一年,丈夫背到我两个月不上班,而起把工资卡上的钱全部用完,还骗我说卡掉了,我现在娃娃才四个月, 丈夫就做出这种事, 我想离婚 了,请问一下他这种做法算什么, 按照现在的法律,他每一年应该付多少抚养费, 我的精神损失费应该这样赔偿----------这样算不算抛妻切子------------
因夫妻双方收入都高于当地人均收入 任何一方收入的20%都达到了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按照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还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 如果按照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话 应当是20%还是30%呢? 如果男女双方的收入加在一起的30%也不足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难道就要委屈孩子吗?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了,女儿一岁半,因他的家人太不讲理,我实在无法接受,吵了好多次,现在彻底闹翻了。打算离婚,女儿一直都是我个人带的,现在我想要把女儿带走,可是我带着她又不能工作,我要怎么养活她,女儿如果给老公,奶奶身边已经有两个孙子了,一个两岁,一个才几个月,也照顾不了她。。。。。所以我想把孩子要过
我于2008年8月离婚的,有一个女儿由我(男方)抚养,原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过抚养费的具体数值,但是协议上也提到了对方适其能力适当支付,(对方一直以来都是外企白领,一直有固定的收入),在此期间我没有约束过女方探视,但是和对方提出过关于女儿抚养费的问题,对方不愿意给。我现在已婚了,想就关于女儿的抚养费和探视约
现在的情况是协议离婚后,离异后孩子归男方抚养,一切都由他管,但是现在他提出要抚养费,国家规定抚养费按什么工资给。我现在拿的是上岗工资,但是我要没在岗就拿不到这么多工资,请问我现在按什么工资给孩子抚养费?
我是67年出生的,女,44岁,我在2001年离婚,当时孩子(男孩)20个月,由我抚养,他不付抚养费,现在孩子12岁,(有孤独证,经常打我)因为带这个孩子,我现在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没有经济来源了,还没有住房,我现在已经付不起房租了,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他有正式工作`.有房子,我和他协商他不接受孩子,我向法院起诉,法院
我的一位朋友,是女性A,刚离婚时遇到了初恋男友B。B有妻子C,但由于B、C是近亲,所以结婚多年来并没有结婚证,并且他们生的两个儿子都死了,然后B就与我的朋友A在一起了,我的朋友为他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但是没多久他的妻子C又怀孕了,其后她生了一个女儿!我的朋友A确实做了不光彩的第三者,但她亦成为受害者!A已经有
我和他已经离婚八个月了!当时考虑到我离婚后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就把三岁的女儿判给了他,我现在想把女儿要到我的身边!有可能吗?
离异后子女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何时?是18周岁还是一直支付到子女修完学业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为止?这个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吗?另外抚养费的多少依据什么来算?
关于双方子女怎么给抚养费???特殊情况父亲到续母家生活将近三十年,把续母的孩子抚养成家立业还制了很多房产。现在以无经济来源。父亲就想向自己的孩子要生活费应该怎么??我很矛盾。请尽快给与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