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向公安经侦科递交了报案材料及证据,当时就让我等通知,14在到经侦科咨询是否立案时,回复说:领导部门出差去了,下个星期才回来。 感觉是被拖着了,想咨询下法律及相关制度有没有规定,从报案人递交报案材料开始,多少时间段内相关部门要裁决是否立案。 我怕这案子一直被经侦科拖着对我们不利。
6月12日,弟媳妇中午去菜园被邻居掐脖子,为何做出此等事件至今不得而知,当天就去恶人家里找他,不承认,第二天脖子痛,我们一家人去找他,陪同治疗,拿药,然后报警,也做了口供笔录,可事情至今尚未处理,恶人依然逍遥法外,和谐社会,依旧和谐凯歌,我所以想问一问,哪位大律师,能指点一二,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