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家里兄弟姐妹共五人,但是父母一直是跟着我共同生活20多年,唯一的儿子一天都不曾照料过父母的生活起居,儿媳更是过分的连父母都未曾改口过。这期间我照料父母吃住洗涮逢年过节也都是哥姐们来我家里看望父母团聚一下,却都未曾给父母和我这边支付过任何赡养费用,甚至父亲的工资本还只拿在儿子手里,我从来看不见流水明细。后来因为老父亲原单位有购房指标,为了达成父母心愿让老两口有自己的房子,我和大姐共同出资算上老人自己一份三份才为父母共同购得住房。给老人出资前曾和其他姊妹商量为老人凑钱,但另外两姐妹和唯一的独子都已手头紧缺为由拒绝出资,并同时多次声称房产将来和自己无关也不会争抢,谁出钱就算谁的。之前念及手足之情多次借款给哥哥姐姐们投资购房却让我自己生活略显紧缩,父母也因此许诺百年后将这处指标房给予我名下作为补偿,当时其他姐妹也未提出异议。但随着父母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略不如前,二姐提出将父母从我身边接到新购置的父母房产处并由兄弟姐妹五人轮流照料。随着近年房产价值的飙升,其他未出资购房的二姐三姐和唯一的哥哥也打起了房子的主意,并曾在自己单独照料父亲时连威胁带哄骗写下了一份真实意愿值得怀疑的遗嘱,遗嘱中称将房产的50%都全部给予唯一的儿子,余下的其他人在另行分配。后来我曾对此项分别询问过父母并留下记录,父亲表示是在无助无奈的情况下所写并多次表示对我很愧疚。母亲也在旁人的见证下为我做过公正来支持我。后来在父母多次病危住院用钱时哥哥姐们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出钱并对父母照顾潦草至极,甚至连出院转院时才想起通知我拿钱救急。我对此很是气愤。现在父母都已相继离世。二姐和哥哥开始颠倒各种是非黑白血口喷人数落我一身不是和我争夺房产,哥哥甚至胡搅蛮缠说是自己出钱买的房,甚至更觉得作为唯一的儿子就理所应当享受最多的部分。请问高律师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房产这样的情况下会怎样分配呢?我又应该搜集什么样的证据呢?作为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就真的能凭借真假不明的“遗嘱”理应占有50%的权利么?希望各位律师给予指点 谢谢!
老家有一块房产,爷爷过世没有立下遗嘱,奶奶还在世,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爷爷的名字,现在拆迁,三叔和四叔把地方占了,而且最过分的是,村里根本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已经把钱划到他们的账上的,奶奶说爷爷活着的时候说要把房产分给他俩,关键现在没有遗嘱,大家一起养了奶奶十几年了,如果打官司能不能告成功
我叔奶奶无子女,叔爷爷60年代就已过时,叔奶奶、叔爷爷早年有一养女,仅养育几年后,又回了亲生父母家,80年代又将户口迁回叔奶奶家,叔奶奶退休她顶职,顶职后她又将户口迁走,并与叔奶奶再无往来。叔奶奶一直由我们家照顾,叔奶奶有一套先拆迁后房改的房子,拆迁和房改的费用都是我们家支付,(叔奶奶房改购房时曾用了叔
父亲去世,留下两套动迁房一套商品房,房产证都是父母我三个人名字,买房时我未成年现在已成年,我算不算有产权?遗产部分是三分之一还是二分之一?动迁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爷爷奶奶是否有权利收回动迁房?(老房子爷爷奶奶造的 当时分了钱父母买的动迁房 房产证上也是我们三个名字)
家中老人(老伴已故)在房改之前约谈4个子女问谁有能力买房,其中3人说自己无能力法购买住房,只有老三愿意出资购买此房产,未留笔录。后老三在老人去世3年后获得房产证。房屋一直由老二居住。现在老人去世15年后房屋拟拆迁,未获得房产3子女要求以遗产继承方式获得该房屋拆迁款。请问法律是否可以支持?
大哥背着其他兄妹将当时已88高龄的父亲房产通过买卖合同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父亲又多次对其他子女讲房子给四个子女平分,现父亲去世,我们3兄妹感到房产过户有问题:1、是否是父亲亲笔签名?2、从没发现父亲增加了房屋买卖款?3兄妹如何维权?
十几岁时父亲和继母结婚,继母带来一妹妹,父亲有我和姐姐,他们结婚后父亲出钱买了房子,但没证据钱是父亲一个人出的,但房产证上是父亲自己的名字,后父亲因病去世,我们也都结婚,现在继母要随她女儿去外地生活(也有可能是又找了一老伴),想要卖房子,我们不想卖,她说要起诉我们,起诉后的结果是怎样的?这个房子我们
律师您好!有一个案件需要麻烦解答: 我爷爷有一套房子,现在和叔叔同住(爷爷一共有2个儿子),叔叔家有一个儿子,我爸就一个女儿,叔叔说儿子结婚需要房子,女朋友要彩礼等等,爷爷就心软,找我爸商量了好几次,于是今天喊我爸过去商量,他们达成协议,房子归叔叔所有,爷爷口头答应给我爸20万元,可是现在爷爷手里也没
你好,是这样的,我家在朝阳门有间平房,13平米。98年我姥爷突然去世,我姥姥不能自己生活,儿子儿媳表示不管老人。姥姥就想让我爸妈来和她一起生活,为了照顾姥姥我们把自己朝阳门房子上锁搬到姥姥家照顾老人!正赶上老人的房子单位可以让个人购买了,儿子和其他子女都不愿出钱,也表示不要房子!于是我姥姥就让我爸妈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