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给熟人利息6分,到期他说没有钱还,还说我放高利贷给好几个人,到公安机关举报要我做牢,请问我的钱还要得回吗?我是不是犯罪了?
我于2009年1月借了朋友的高利贷4万元用来做生意,当时约定每月的利息是2000元,利息也按月给了他,共24000元。现在借款到期了,我的生意却亏本了,我没有钱还给他,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把每个月支付的利息共24000元作为本金,然后再还余下的部分?如果他起诉到法院,会是怎样的结果?谢谢。
丈夫私自借的高利贷应该由双方承担吗?如果离婚财产和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
如果丈夫近几年来一直好吃懒做到处借高利贷,而妻子一直打工维持生活还有扶养孩子照顾老人还要给丈夫还利息,现在欠高利贷有十四万,而他家有一宅院也就值十来万,现在丈夫逼着妻子要把现在的宅院卖掉,而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丈夫天天在家闹也不干活,晚上妻子回家还要对其实施暴力,我想知道如果现在离婚应该由男方提出好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可认定为高利贷,那么则算成分的话,银行贷款率息是否超过4分?法律保护范围内是否规定一般不超过3分呢?那么超出的1分就不收法律保护了吧! 没有回答我的全部问题啊?2005年的银行贷款率息不会超过1分吧
借了高利贷5万。月息10%。 某2B借的时候借据写的是10万。 而且只有一张。每个月利息都还。 一年了他说还欠他们10万。请问如何是好捏。
我在2002年借了同村人的5000元钱,月息1分5,此人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这5000是他自己的钱贷给我的。这样是不是属于高利贷?他是否违法?这5000好像是他吸收别人的钱,然后再贷给别人。他从中间赚取利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