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粤西农村,老爸去世后,留下一座瓦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家在粤西农村,老爸去世后,留下一座瓦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红皮的,95年批的,证里面土地使用者为我老爸的名字,后来,跟老爸的哥哥分家,划了一半的房子给爸的哥,大概是2000年,根据叔叔的要求,证里面的房子使用权,加上了叔叔的名,也就是标在他那半份里面,里面的图也用黑线标了出来,一人一半,几年前房子倒塌了,现在成了一片空地,叔叔想转让他那半份给村里其它人盖房子,现在证件在我手上,有什么办法要回叔叔的那半份,这地是爷爷奶奶留下来的,有什么办法要回这地吗?上法院的胜算大不大?顺便问一下,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和房子分开的吗?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农村房屋拆迁后留下空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这块后来被征用了,能得到补偿吗?
农村房屋拆迁后留下空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这块后来被征用了,能得到补偿吗?
你好,我们家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早期那批下来的地中,掺杂了其他户主的田地,他们没有这个使用证,几经协商,原想把他的田地与自己别处的土地进行更换,但他们不肯换,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能在此批示的地方盖房吗?还有,这样的农村集体使用证能直接拿去银行贷款吗?谢谢
我是农村的我家的房子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是使用证和
我是农村的我家的房子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是使用证和我家房子不附房子是六间房可是使用证上面是八间房。我可不可以要那两间房的地基。
我是农村的我家的房子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是使用证和
我是农村的我家的房子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是使用证和我家房子不附房子是六间房可是使用证上面是八间房。我可不可以要那两间房的地基。
我父亲于2007年去世,但使用证是2002年的,现在要将使用证过户到我母亲名下,但不知需要哪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