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律师,新年好。本人碰上一个法律问题,关于祖房拆迁的,具体如下:曾祖父把房产传给祖父,面积很小越14㎡,后来祖父全家下乡插队,我父亲留下来,70年我父因结婚嫌房屋面积太小,自己出钱在天井又建了一个房子越12㎡,几年后祖父带着5个子女回城了,逼得我父母去单位住宿舍,85年祖父房顶漏,修缮过一次现在该处房屋要已拆迁,祖父已经不在了,拆迁时5位叔婶都承认房屋权属于我爸爸,拆迁公司认可并做了公证,所以拿了两套房,我父亲的是公私合营,祖父那一套是私房,但是现在拿到房子后他们都反悔,我父说他愿意放弃遗产继承,可是叔婶不同意态度强硬,要么贴钱(数额谈不弄,没有个尺度),要么打官司告我父所起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请问我家如何应对这种官司,我父要准备什么材料来应诉?在祖上的地皮上的自建房,到底是个人财产才是家庭共有财产,该怎么分?或者该怎么补偿?(至于自建房的物证有当年的起房子的材料发票,以及起房子的工人,还有老居委会主任,以及当时的老邻居。)
增补:1、曾祖父的80年前的老房契尚在,并没有我父所起的这个房子。
2、是不是需要放弃遗产继承?或者说无权再继承遗产? (老人没有遗嘱)
3、建房子的时间是1975年。
律师您好!我父母生前没有说房屋产权归谁,但父母去世当天我们兄妹六人商定(有简单协议)房屋产权归多年一起与父母生活的我,我给其它兄妹每人三千。由于我非常相信两个哥哥的话,再加上我资助妹妹看病等情况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欠大哥的钱三千元一直没还上。 事隔十二年,我居住的房子要拆迁了,两位哥哥想推翻原
房屋产权和拆迁协议是婆婆签的,现死亡。马上就要买房了(第一轮已经开始)。开发商规定要签字人签字,协议上的其他人才能买房。公公是继承人,(丈夫被拘留还没判刑无法见面)他怕我离婚分得回迁房就不给我家三口签字,我现在怎么才能要出每人45平米去买房(房款我自己出)
2002年本人向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此房是由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也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当时拥有此房的甲方并没有房屋产权证,因此,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本人向乙方购买此房后拥有2张房屋转让协议书。本人居住到2010时,甲方突然上门要求本人退还此房,此时他把产权证已经做出来了,本人
我买的宅基地是88年从别人手里买的,94年交的土地收益金便建成房子成房子,什么证都没有,只有宅基买卖协议书,现在房子要搬迁,搬迁赔偿怎么认定?是不是可以按“《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
本人与02年与丈夫离婚,离婚协议上把一套房子的产权给与儿子,现在房子要拆迁没有土地证和前夫的身份证,只有一张房产证,没办法把房子转到儿子的名下,请问如果前夫不给,法院会怎么盼?注:前夫在离婚时写勒一张单子说房子归儿子。 前夫现在已经在婚。 已经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
我家在2006年重新翻盖3间平房,3间房中有一间是我爸爸的,然后就让我爸爸写了一个协议说房子现在归我家所有,现在房子也盖好了,我爸爸却说把房子要回去,我手上现在有我爸当时写给我的房子归我的协议,还有翻盖时规划委员会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平房,没有房产证,我爸那应该也没有房产证,请问我有这个协议和许可证
1998年我村村民通过我作为中间人将房屋卖给外地人,当时双方签有协议,后原房主在其他地方买房搬走,将户口也迁走,1999年,该房屋产权已过户到我的名下,现由于面临拆迁,我是否有权将该房屋从卖房者手中要回,拆迁中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件请专家解答,谢谢。
1986年时搬迁是因为我和老公的户口在那所以达到条件,要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一共五口人都在一个户口本上,分别是:小叔、公公、婆婆、我和老公。我们就把户口迁出来了,我想问一下这套住房若是现在拆迁或是公婆去世我们可以分到钱吗? 早年我们已将户口从这处住房这迁出,不知还有没有权利分到应有份额。
尊敬的律师:小勇2000年买下老房子给父母双亲住、与房东签订了买卖协议、没办房产证。2007年此处房屋要拆迁、父母要求此处房屋产权办给小女儿小花的名字、口头承诺如果此房换得新房、先保证父母的住房、小勇答应了、到办房产证的地方交了费用、房东在办房产证时签了字、房产证办给小花一个人名字小勇不放心、加上了父母另下
您好,我是油田的一名职工,把自己在边远地区的采油厂住房借了一个户头,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租用,并且每年给1200元,已经使用了3年,可是现在油田要统一的大规模回迁住房,租用户头的那一方现在不肯我们卖房,而且要自己买,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夺回我的房产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