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早上我去上班,在路上发生了交通意外,当时我没看到撞倒了一个在路边站的妇女,导致后脑骨折,现在正治疗已经花去五六千,我的车子已经损坏至不能骑,在事故中我的单位和我应该如何判定责任?我是正式工而且在厂里办有医疗保险。
我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看病费用大概是1000元,我自己出的,肇事司机至今未露面,但医生说我面颊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费用大概要8000元,但我无力承担此项费用,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对方先支付后需治疗费吗?
我驾驶红岩三轴翻斗车从东向西行驶,右转弯时将一辆电动自行车压在有前轮下,当时我很快想120及122报案,像我这样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今年8月12日晚,我驾驶二轮摩托车去上班,在乡村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在行驶至1小路口,路口鄣碍物挡住视线,突然冲出一辆电动车(驾驶人年龄13岁),距离太近(5米之内)我来不及刹车。后经交警中队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现他们起诉我,要求赔偿7112元,其中:医药费4211,护理费1392。住院伙食补助费108。营养费
园区保安上岗途中,因自己回头和熟人说话,与他人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能算工伤么?
园区保安骑车上岗途中,因自己回头和熟人说话,与他人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将右肩摔成粉碎性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能认定工伤么?企业需要承担哪些费用?能要求碰撞另一方给予赔偿么?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前几天和人骑车碰了别人的电动车,后来发生口角,他先动的手,后来鼻子被我打成粉碎性骨折,派出所说构成轻
前几天和人骑车碰了别人的电动车,后来发生口角,他先动的手,后来鼻子被我打成粉碎性骨折,派出所说构成轻伤害,已经支付了1.5W,说还不够,还要1到2W,请问我该怎么办? 他医药费据说就1W多 派出所说要做好3到4万的准备 这也太夸张了吧 如果他们要的太多怎么办啊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哦诶长多钱?? 如果没有残疾呢?就是轻度的压缩性骨折,手术后能恢复,就是在治疗期间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