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交通事故,电动车带人被一轿车撞伤 司机为酒后驾车 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合理吗
事实情况: 1.电动车带人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不是逆向行驶) 2.电动车车主、后座人重伤 3.轿车司机为酒后驾车 4.轿车超车到逆向道撞上 医疗费用全是司机付的。 交警判定电动车车主负次要责任,司机主要责任。 请教一下合理吗? 上诉的话, 有办法、可能到什么地步!
我父亲在省道与乡道十字路口,(该路口无斑马线和信号灯,省道上有减速带及十字路口标识牌。)骑电动车自南向北与自东向西(省道)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头部、肋骨、锁骨等多处受伤,在监护室观察,暂无生命危险,请问责任该如何划分?如责任五五,如赔偿我们能占到到少比例?
7.31晚8点左右,我正茬驾驶在路上,突然后面追上来一辆电动车把我撞倒,我五大碍,但追尾的人很严重,我但是报了警还拨了120。车和我的身份证被扣留了,叫去调解,那个人躺在医院告诉他的同事说是我撞他,要我付全责,当时警察有拍照片,他的车后面有道刹车的痕迹,他的车在我车稍微靠后一点,我很郁闷,自己也全身骨头疼,
今年8月12日晚,我驾驶二轮摩托车去上班,在乡村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在行驶至1小路口,路口鄣碍物挡住视线,突然冲出一辆电动车(驾驶人年龄13岁),距离太近(5米之内)我来不及刹车。后经交警中队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现他们起诉我,要求赔偿7112元,其中:医药费4211,护理费1392。住院伙食补助费108。营养费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哦诶长多钱?? 如果没有残疾呢?就是轻度的压缩性骨折,手术后能恢复,就是在治疗期间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多钱??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交通事故中自卸货车超车急刹导致后方电动车追尾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这样认定合理吗 并且造成电动车主十级伤
我是涟水人 我父亲在2011年12月31日下午7时左右 在厂里下班回家途中 骑二轮电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安东北路 当时我父亲在正常行驶中 突然后方一辆自卸货车从我父亲左边超车 把我父亲连人带车碰倒昏迷在地 被120送到县医院抢救 住20几天院 医院费用总计用了18600院 被撞掉了5颗门牙 面部多处骨折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