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把主要财产证明只交给了自己最信任的一个子女,并且跟另外的子女关系不好,甚至连家门的钥匙也没给他们。老人正在准备立书面遗嘱之时,突然病逝。请问:
这种情况能否认为是老人对遗产处分的真实意志,在遗产继承上是否能认定为事实上的遗嘱?
这种情况持续很多年了,要是能取证呢?算不算事实上的赠与?或者老人的做法完全不能成为被考虑的因素?
1、基本情况:夫妻双方均已超过50岁,以前结婚时为办结婚证双方在单位都打过证明(现手续已遗失)但结婚证未办理,而户口簿上为一家三人户口(夫妻育有一女); 2、双方有一处房产,房产是在结婚后妻子所在单位内部职工分房时购买的(女方向亲戚借了部分钱),房屋产权在妻子名下,房产购买后由一家三口共同挣钱换款; 3
各位法律前辈:因为夫妻关系紧张,每天都生活在互相折磨之中,我想和他分开生活,但为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不想离婚,好让他也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我指的是非货币形式的),可我们家的钱财都掌握在我丈夫的手里,我基本上没有支配权,我多次要求分割财产,他都不同意,说除非离婚,彻底分干净,请问我能要求分割家里
爷爷有爸爸和大伯两个儿子,大伯一直在外地工作,近三十年都是爸爸在照顾爷爷,三年前爷爷去世,大伯也退休回来和我们吃住在一起,大伯没有结过婚,无儿无女,爸爸有我们两个孩子,现在大伯要和我们分家,请问如果打官司会是什么结果
我哥哥经同乡介绍,到一个凤姓老板手下干活,凤老板从一不锈钢厂承揽次品,叫我哥等十几个人在该厂内的一个厂房内返工打磨后,再卖给原不锈钢厂,平时我哥上班时不打卡,不交任何保险,工资发现金,没有任何签字的单子。现在我哥在非工作时间——凌晨在外面发生车祸,重伤。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下,我哥能否就职工保险方
老人去世没有遗嘱,3个继承人公证后,2人放弃继承权,由1人继承。现在2个放弃被继承权的其中一个反悔了
老人去世没有遗嘱,3个继承人公证后,2人放弃继承权,由1人继承。现在2个放弃被继承权的其中一个能反悔,而且其中反悔的一个在公证前与继承人有过口头约定给他一定的金额补偿。而事实是这样的:10年前3个继承人口头约定被继承人由现继承人全权抚养,今后被继承人的房屋由现继承人全权继承,另2个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自约定
老人去世没有遗嘱,3个继承人公证后,2人放弃继承权,由1人继承。现在2个放弃被继承权的其中一个能反悔
老人去世没有遗嘱,3个继承人公证后,2人放弃继承权,由1人继承。现在2个放弃被继承权的其中一个能反悔吗,因为其中反悔的一个在公证前与继承人有过口头约定给他一定的金额补偿。而事实是这样的:10年前3个继承人口头约定被继承人由现继承人全权抚养(2个继承人都不愿接被继承人过去抚养),今后被继承人的房屋由现继承人全
老人生前有八个儿女,过去住的是平房后来房子拆迁,小儿子添上一部分钱,买了一套新房子,可是在这几十年中,老人一直跟着小儿子生活,有小儿子赡养,因为从来都没有想到将来会有谁挣房子,就没有提过房子归谁的问题。老人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没有想到的是,小儿子要过户时,其中大儿子,和大女儿却要争房产,而其他几个儿
无合法条件的过继子女(暂可称事实被收养人)能否继承遗产(无遗嘱)
遗产继承问题 妈妈是姥姥50年前过继过来的,但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姥姥去世,姥姥的资产按照继承顺序是配偶亲子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妈妈如果算姥姥的亲子,可以继承姥姥的遗产,现在有兄弟想要分资产,但是妈妈无法提供亲子或者收养的相关法律证明,是否代表姥姥的资产应该先由兄弟继承,然后是妈妈。姥姥现有5个兄弟
老人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老退休工人,去世前单位下了文件,要给他们补发工资,但是这个工资是在老人去世后才发下来的,老人去世前立有遗嘱(律师事务所见证遗嘱):死后所有财产,全部归长子所有(老人共有三个子女,除长子之外,其他子女均未尽到赡养义务,一直是由长子赡养父亲),现在老人生前补发的这部分工资下发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