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以代我为给孩子教学费为由拿走我现金35000元。(款最终未交)。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经公安帧査已立案确定的合同诈骗,诈骗案。给被害人也确实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检察院的诉讼中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否应该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
有一诈骗一团伙,网络诈骗钱财。并且目前还在服刑期。到2013年已经服刑5年,最低判3年的应该刑满释放了,请问,我现在可以向司法部门起诉,让他们还诈骗的钱吗?
今年5月被告人开着小型挖掘机去自家门面房(主体已盖好)内清理杂土,原告强行进入屋内并蹲坐在挖掘机铲斗内,迫使停工(原告强行霸道,无理取闹致使房屋一直没建好)。被告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开动挖掘机作了过激行为,造成原告2级轻伤。7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月4号法院做了2年判决(原告方
被告是一公司法人代表,以他本人虚假房产证为抵押借本人200万元,合同旁边盖有公司公章,到期不予归还,我以合同诈骗起诉对方,对方法人代表被判刑10年,附带民事赔偿10万元,判决以生效被告服刑。请问我还能重新以民事起诉对方法人代表及公司和公司股东吗
2008年由亲戚介绍能办军校的人,在亲戚家给的钱11万,后来被骗了,亲戚又不承认。后来骗子逮住了,说钱花完了 ,判了十年,被骗的钱能该返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