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张家港工作,受工伤住院治疗。进厂一个月零两天,工厂刚开厂五六个月,厂里员工都没给签劳动合,同 ,也没缴纳任何保险。伤情是双手手背被机器挤压烫伤,医生说已达烫伤三级,做了植皮手术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在入院时老板娘要求用老板娘自己的名字登记入院,说是以后可报销,否则不管了。由于一个人在外也没亲戚在这边也不太懂法律,就同意老板娘用其名字入院登记入院。现得知老板娘的行为涉嫌骗保。后找医院要求把名字改回来。医院方面表示不知情,并同意更改名字,说是实在改不了可给开证明。但有一点是在医院的费用清单上都是自费的,也就是说在入院时并没有用医保。现双手已做完植皮手术,在医院继续治疗。费用也都是工厂付的。但在病人刚入院时工厂拒绝派人陪护拒绝找护工陪护《病人生活不能自理》。欠医疗费时也是电话催几次才送钱到医院,且态度很差。请问现该怎么办?谢谢!
我在上班时间不小心把左脚拇指给砸伤,属粉碎性骨折,公司该负怎样的责任。劳动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谢谢 工伤认定必须在受伤后一个月内完成吗?是否有个时间限制? 谢谢
我单位领导与同事去外地一农户家洽谈本单位2011年农副产品采购事宜,回经途中下午4点多钟领导突发心脏病死亡,请问律师这总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此事发生在2010年12月31日。谢谢!
家人多年前下岗,后一直为一家船务公司担任船长工作,但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保险。去年达到退休年龄,但还一直坚持船长工作(驾驶往返广州——香港的货柜船,所以出入海关都需要我家人的证件登记,海关记录可作证)。本周,我家人在到达香港后在船上突然急性中风,报警后送至香港医院就医。目前情况比较稳定,稍后会转回广州就
我在试用期满的前一天发生了工伤事故,我想请问我在停工留薪期内,我的工资是应该按试用期工资标准领取还是应该按转正后的工资标准领取?
我手在上班时受伤已出院;因伤残问题未解决;春节了;我想回老家;老板不让回;如果我回家;在以后解决时会有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吗
一技术员工于私营企业就职,由于自己操作不当致其左眼受伤,现经个体老板出钱将其眼睛治愈并恢复视力,该员工可以正常劳动生活,现该员工的伤残等级被定为九级,该员工月薪为3000元,请问,在大连市,该情况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大约是多少? 若具体到各乡镇的话,平均工资该怎么计算?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我爸在工厂上班时弄伤了脚,住了两个月多的院,还在家休养了两个多月,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个工伤索赔应该怎样?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有什么标准?
我爸在建筑工地干活,由于家里有事情请假几天回家,然后坐大巴回工地,刚到工地时出现脑出血住院治疗(是工友发现我爸躺在工地的宿舍昏迷),我爸之前没有此类病史,医生说脑出血的原因应该是摔到了,但我爸直接也记不得当时是怎么摔的,直接还有些失忆,工地领导不管此事,请问,这属于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