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屋,继承人中父亲的哥哥精神有问题,无法独立生活,现在在父亲家由父亲照顾,现在继承房屋如何将房产继承到父亲一人名下,因为如果按共同所有继承的话,无法到银行申请贷款,请问有方法解决吗?
我外公在东阳农村老家有一套泥瓦老房子,占地面积约220㎡。外公有3个子女,1个女儿(本人妈妈),2个儿子(本人舅舅)。2个舅舅在嘉兴自己已经结婚生子,条件不错。我吗属于离异,2个舅舅现口头同意,等外公过世时,老家房子不要让给我妈,房产证写我名下。 我想和2个舅舅签一份协议并且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请问需要怎么写
本人有一处宅基地大概面积220平米由于宅基地的权属人于2003年死亡,现在想将房屋重建,但权属人有五兄弟组妹和一个老太,按照继承法我知道有一半属于他的老婆而另外一边就是五个兄妹分,通过谈判其中有三个姐妹肯放弃继承直接给大哥而另外一个则想从权属人剩下的那份产权中得到自己应有的份额(不要钱就是死要地方)死都不肯放弃
父亲有一套房产 房产上写着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 共分4份 为父亲 后妈 亲姐 亲弟 (父亲与亲姐和亲弟有血缘关系)现在由于亲姐准备和姐夫重新买房 放弃房屋共同共有的房权证 父亲准备修改房产证所有人 弟弟怕万一父亲去世后 这房子会和后妈共同分配 所以想知道这房子如何以后合法继承 并不需要和后妈共同分配
这样的,我们现在住在祖父的屋子里,祖父已经死了,他膝下有3个孩子,我老爸是老一,最近我老爸和老妈不和,打算离婚,祖母和父亲等人(包括我2个姑妈)都同意把我们现在住的祖父的房子转给我,请应该怎么做才能做到交税最少呢。(房子有十多年历史,我名下没有其他物业),请问应该从离婚财产分割的部分考虑,还是房子赠予
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都有名字,现在丈夫死了,有儿子一个,父母健在,没有遗嘱,请问房屋该如何分配,是父母共同占1/3份额,还是各占1/4,或者其他?》
律师你好!我外公留下一间房屋,此房屋是当时外公的公司作为宿舍分配,使用权转让方案上写明为:“公司租用宅基地建成的,当时未有进行报建规划,做为公司宿舍承租给公司职工”。现在外公去世,外婆年迈住院中,其外公五子女,包括我母亲(三女)。本人母亲在2000年公司倒闭时与公司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卖了给我母亲,现在
父亲在老家之前拥有宅基地并盖了房子,宅基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现父母都已去世,我是城市户口,可以继承房屋吗?可以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家里直系亲属里面只有一个弟弟,对继承方面没有任何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