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戚19岁女孩在外地打工,几个月和家里失去任何联络,我们在找孩子过程中得到一名自称和我家亲戚女孩在一起的陌生男子的电话。我们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警方电话联系到这名知情人,电话里这名知情人对警方说我们亲戚小孩和他家儿子在搞对象,并且说他现在也找不到他儿子,我们要求和这名陌生知情人见面遭到拒绝。派出所就
吉林省长岭县一17岁女孩于2014年2月7日下午失踪,至今家人始终无法联系上,十分焦急,目前查询到之前和黑龙江黑河地区的一个电话有联系,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让公安局立案查找吗吗?
我弟弟22岁了,自26号去淮北后一直失踪至今,不知道去向,手机关机,各种方式都联系不上,去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这种情况不能备案。在什么地方失踪不能在那个地方报案吗,难道就只能在本地报
我的姐姐从11月6日早上到现在突然失踪,音讯全无,报警以后,警察说不能立案,所以不能帮我们查找。我们自己找到了一点线索,提供给了警方,可他们还是说什么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不能立案,请律师们告诉我,这是为什么?怎么样才能让他们给我们立案?去找我的姐姐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