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伤者63岁,于9月20日被受人指使之不法之徒5名入室打伤致腰部骨折,常理判断应为轻伤,由于要经过鉴定才能被确认是否属于刑事责任。因而伤者希望尽快能得到伤情鉴定,现伤情委托书已交至公安局法制科,对方称需等患者出院才能作伤情鉴定,那么这样的话如果是重伤患者出不了院是不是就不能做伤情鉴定了呢?
请问被对方打伤,但是病例写成摔伤,该怎么处理才能做伤情鉴定 谢谢您给的宝贵建议。当时已经报案了,但是现在警察让做伤情鉴定,但是问题是我们的病例当初误写成“摔伤”了,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伤情鉴定,如果能做,提交法院,能不能判处对我们有利的判决,伤者被对方打成“右锁骨断裂”,手术加的钢板。
我母亲被人打了,导致四根肋骨骨折,我申请做伤情鉴定,派出所答复要等出院以后才能做,一直拖着,打人的人也没有一点认错态度,伤情鉴定必须等出院后才能做吗
肩胛骨骨折,出院一个月零七天,法医说等三月以后才能做伤情鉴定
肩胛骨骨折,出院一个月零七天,法医说等三月以后才能做伤情鉴定,问那时候做鉴定对不对,快过年了,着急,怕那时候做鉴定太晚了,求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