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演出经纪人,2013年8月我挂靠至某文化公司从事演出活动,当时签订工作合约是半年,半年后该公司归还我经纪人证,可并没有帮我办理公司经纪人证替换材料,于是一直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我的经纪人证办理各项文化活动至今,警告该公司,该公司仍然不予理睬继续使用,请问这时候我该怎么办?
未经任何许,通过别的进货渠道进来的货物,在广场搞品牌活动销售此货物,算什么,当地的代理有权告我什么?除了市场管委会管,还会受什么部门管制,会受到什么处罚?
承租人在未经房东知情和许可的情况下冒名他人转让给我门面房并收取65000元转让费,是否构成诈骗?能追
我想咨询一下这65000元是否能追回?上家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上家名叫刘宗青,冒用他的上家刘岩名字与我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013年11月初,我从报纸上看到刘宗青打的房屋转让广告,并与之取得联系。我父亲去看房子的时候,见到刘宗青及其父亲刘金河,发现与其父相识(刘金河与刘宗青口径一致说刘宗青叫刘岩)。经协商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不同种商品上使用其商标算算违法吗。注意我说的是不同种商品。比如别人商标卖的是袜子,我用其注册商标卖食品 这样算违法吗
我在苍溪,我想咨询一下,摩托车驾驶,在未经车主人许可的情况下,“他”把车开走而且出了车祸
我在苍溪,我想咨询一下,摩托车驾驶,在未经车主人许可的情况下,“他”把车开走而且出了车祸。这种事怎么(车主)处理? "他"是未成年人
就是为了好玩 获得高点击回复,使用了不认识的网络红人的照片,绝不是谋利为目的,但帖子里有人回复骂了照片主人是表子,我要承担连带责任吗?我这种行为是否侵犯肖像权和人身权(我也没说自己是不是照片的主人 但很多网友误以为我就是,这算不算冒充他人身份?)。一般 会罚我多少钱啊 会拘留吗?谢谢各位老师
朋友于1月18日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一张照片,内容是拆红包时不慎将里面的现金撕毁。现在这张照片已经被多个微博营销号和微信平台使用,且去除了原微博博主的水印。请问微博及微信平台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本人主要有两个疑问: 1、这张照片是否属于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
朋友于1月18日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一张照片,内容是拆红包时不慎将里面的现金撕毁。现在这张照片已经被多个微博营销号和微信平台使用,且去除了原微博博主的水印。请问微博及微信平台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本人主要有两个疑问: 1、这张照片是否属于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