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告我:1、非法同居;2、家庭暴力(没有的事)。 她要求:1、要小孩子;2、小孩的扶养费;3、除了锅碗外的基本上所有的家具;4、解除同居关系;5、诉讼费我出。 事实:1、我们有真实、合法的结婚证;2、她有精神病史,婚前我不知道(精神病一直没好,常在娘家住);3、她没有收入;4、她老是打骂我儿子;5、我们当地法院给我发了传票。 我的想法:1、离婚;2、要小孩;3、尽量付给她少的钱或物。 那么我该怎么做,望尽量详细!不胜感激!
民间的说法叫“包二奶”一有妇之夫养情人并生子,生育前男承诺与妻离婚娶她,但妻以种条件坚决不同意离婚并经医院诊断病毒性肝炎(慢性),应属“重大疾病”法院应不会判离,此女日久了解此男秉性,女醒悟,感觉是在玩弄她,要与其分手,男巧语拖时间。女想通过法律维权。要求:孩子不给男方,自己带,要男方根据法规支付所
我们是两情相悦而走在一起的,但男方家人反对,中间反复的干涉我们的感情,因为这样我们和他家人闹了很多次,今年9月份我怀孕了,但他们家人还是不同意我们的事情,没办法只能选择流产,可流产后一个多月我又怀孕了,他们家人还是不同意我们,现在他们家人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我一个人头上,让我自己去做流产手术,上次流产
男方是一已离异的50多岁男子,有一女,随前妻生活,但户口在男方处未迁走;女方丧偶,带有两女,户口依然在已逝丈夫处,男女双方未办手续,同居14年,现想请问下,男方所拥有的房子应属于谁?
我姐妹还没有离婚,就和别人住到一块了,还怀孕了,而且还住在那个人家里,还不回来,这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她还没离婚,他或她都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我与男友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一句同居2年。当时同意同居是因为感觉他是我结婚的对象,但现在得知男友一直在欺骗我。他结过婚后来离婚了,还有2个孩子归他抚养,并且他还对我隐瞒了年龄,实际他大我12岁。在我们同居期间我还为他流过一个孩子,并帮他处理了很多事物。现在我想和他分手并且我认为自己很委屈,男友应该补偿我,
我有个朋友今年17岁就和人结婚了 但是没登记 但是现在不想和对方过了但是结婚的时候对方给他30000万 如果不和对方过了钱不退算是犯法吗 还有他现在还是未成年那男方 在明知他未成年的情况下和他结婚男方这种行为犯法吗
我和他同居一年半了‘有一个小孩子’怀孕时候他对我并不好;一吵架就是拳打脚踢的;小孩子是早产的;就是坐月子的时候也打了两次;最严重的时候他既然关着门打我;那一次我选择和他分了;他说孩子是他的;不要我带走;我也离开了他;可才三天他又说孩子老是哭;让我回来好好带孩子;也保证以后不再打我;可回来才两个月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