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买家的定金后,买家反悔了,法律是默认卖家有权不返回定金的吗?
当时跟买家都商定好了的,签订了一个卖房物品清单,就是卖房子后房主可以带走某些物品,不允许带走某些物品的清单,在末尾注了下收到买家卖房定金一万元,也没有规定如果买家反悔是否可以退回定金,不知道这个可以视为签订定金合同了吗?
我现在所遇到的问题该怎么解决才能让我的婚姻受法律的保护,不要
我现在所遇到的问题该怎么解决才能让我的婚姻受法律的保护,不要让我的这个家庭破裂
别人付款给买的房子,但房权证等相关手续上都是我的名字,现在他想要回,在法律上怎么进行分配?
别人给我购买了一套房子,他付的款,但房权证等都写得我的名字,现在他想要回,在法律上怎么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