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索要未发放给我得两个月工资,经过仲裁,最终判决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未发放给我得工资
我与用人单位索要未发放给我得两个月工资,经过仲裁,最终判决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未发放给我得工资,最终判决书上的时间是2月10日,但是我拿到判决书是2月13日,到现在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支付工资得意思,我该怎么办?我什么时候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现在春节,都快放假了,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去申请仲裁有多大的把握胜诉,我是计件工资。单位每小时支付1.5元。合理吗?休息日也没有双倍工资。我工作了3年,保留了工资条。
我96年3月进入现用人单位工作到今,公司一直没有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发工资单给员工,也没有让员工在工资支付表上签字,在2008年8月份被劳动部门处罚7万元后急匆匆与员工签合同,2008年8月18日公司把填写好的合同交与我签字,是固定期限的合同2008年7月1日到2009年3月31日,8个月期限。我要求公司另与我订立无固
RT,用人单位拖欠我工资,但是有他们经理写的欠条,有公司的名称及经理签名。我与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只有事实劳动关系。我以离开该公司,这种情况下,我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到法院申请支付令要回我的工资? 十分没人要啊??
2009年5月公司要求我到集团所属的另一家公司做支援,但人事关系未作变动,也未对我在被支援公司的作息时间给予明确指示,同时要求我兼顾公司我负责的工作.5月2324日在无人通知我加班的情况下,我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休,但6月公司通知我说我那两天旷工并对我进行了处罚,对此我并不认可,并与公司进行了交涉未果,于是我于6
劳动合同终止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任然没有支付我最后两个月的工资,怎么办?
动合同终止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任然没有支付我最后两个月的工资,我当时有把离职手续的单据复印留底,交接清单也复印了!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交接清单等都有要求领导签字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8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这将导致深圳大多
我应聘单位试用期为三个月,我工作满一个月办理离职,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发放工资。
我应聘的单位是本地联通公司,2014年4月14日到岗,5月16日离职,这工作期间未违背任何规章制度,属自愿离职,请问这一个月期间用人单位是否给发放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2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2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如何索偿?
用人单位贴出公告说1月份的工资延时到3月月底发放,我们约定发放工资的方式是
用人单位贴出公告说1月份的工资延时到3月月底发放,我们约定发放工资的方式是,当月领取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吗?
已离职半个月,前用人单位在离职当时声称资金不足,拒绝立马支付当月的工资
已离职半个月,前用人单位在离职当时声称资金不足,拒绝立马支付当月的工资,一天后才给予回应说到2月初结算。但到至今仍未结算,三番询问,用人单位说应到15号再结算,现处正忙为借口将要继续拖延结算工资。这样的情况下应该申请总仲裁吗?是否可以向前用人单位索取补偿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