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传上法庭成了被告,我是此案中的借出方,从第一笔钱借出后,就一直是处在被动的位置上,借款协议的延期和迟迟不见原告自觉遵守和履行协议定下的条约。长年轮月借口推托不见面,又突然搞失踪来处理这个问题。据可靠消息因为他喜好赌博的缘故欠下了不少的赌债,所以他想方设法邀请熟悉的有能力的关系帮忙,背着我私下计划变卖当初问我借款时已经拿来当做抵押物的房产,得到消息的我好不容易与他电话联系上了,约好了见面好好协商个这问题该如何处理。见面后的最初我为了尽可能的挽回自己的损失,先表态原告卖房卖谁都是卖何不卖给我,我可以出一样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还可以答应他如果卖给我后确实有钱想买回去的话我也不会有所保留或任何故意刁难的,只要到时候大家凭良心本分规矩的处理问题,一切都好商量这来做的,我还慎重的告诉如果他的决定不再又变卦的话我们家的小宝宝上学学区就定下来了,他都答应过了,可是事与愿违我又上当挨他忽悠了,一下失踪的连影都没有了,直到他自己走投无路被债主逼得不得已才自己出现的。就这样他一次又一次的来我那里要去了我准备买房的钱,每次拿走后就是找他难,最让我不得已就是我不得不先付出这几笔钱来的原因是:他拿给我的产权证必须要撤销掉那几个早在我借款给他之前办理过抵押手续的登记证后才能办理正常过户,就这样一直到2008年的12月05日我个人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了。也不再有麻烦了,原定价格35万的房子因为他的隐瞒我还无辜多套了13万的民间贷款给他还债了,这笔金额还是我委托的房产中介上去当地房地产大厦拉产权信息时才知晓的,后悔已有点晚但始终没有放弃在朋友的立场和观念处理此事,连过户的所有费用都由本人一人承担下了,最后原告说还有一个要求就是房子不能马上住进去,我以为是等他搬家,可他却中介商和我的面前说的像是那么一回事的,讲他没有惊动家里卖掉这套房子,里面有他父母签订协议的租客还没到合同期限搬走,请我们可以给他点时间去处理,却是我没有考虑就答应了,可是让人感觉不对的时候我依然保留了他的颜面问题,故有意找他建议我可以出他收取房租的双倍金额来妥善安置里面的租客,按他们的协议终止日期我支付给原告,可是让人只能证实一点他的谎言已经可以不用继续了,只是大家留点面子有个台阶下就行了,可惜他的行为越来越过分不但给面见还当我是制造麻烦的来对待,一共两次无可奈何的寻求居委和民警的协助想和住在房屋内的人可以有谈话的机会,探讨究竟是怎么回事,两年来房子都不归我本人所有,连看都没有资格看还被住在里面的人数落,诽谤,甚至最后才发现他们居然把我而言辱骂之后,蒙骗我说他们也是被原告骗了他们自己会找原告,他们要去法院起诉原告的,请我放心回去等消息,可是他们说的与原告素不相识却在我第一次按下门铃时我的父亲却第一时间接到了消失无踪的原告打去的电话,原告在电话里央求家父让我不要跟房子里的人多讨论什么,马上回来他会有所交代的,一切给他时间和机会从外地赶回来处理善后。他也说了一句意想不到的话:“他居然会对家父毫无保留的说出他其实是知道这件事他有刑事欺诈行为,要负一定法律责任的,求家父跟我说说好话。”就如此简单我因为家父开口的就不再追究回家了,可惜过分的住户和原告居然联合一起拿着买卖之前的借款协议在前两个月的一天刻意托了熟人来让我考虑70万把房子卖给他们,消息没有三天家里就等来了一纸诉状起诉了我,理由是我违约在中介上哪里挂牌变卖他们的房子,借款多年不说就过户两年的房子还提出什么买卖异义,承认借款金额48万又来了一句说实际借款38万还有中间的还款金额有数目300400元的一谈,可我觉得如果真的他当初自己花心思起草的那两次抵押借款协议可以拿来当诉讼我的请求,那么真正违约在先的还是他,他第一次没有履行抵押的承诺,后有意蒙骗我对房产知识的无知一步一步的让我成为了现在的被告。注明一点重要的是原告他是从事房产买卖交易和办理房贷款的业内人士,在当地常接触交往的银行内的关系可以做到连多的客套话都不用去开口奉承单品他亲自带来好言相待就轻而一举很方便的可以把那些常理上来讲一般人(包括从事放贷的人)都是不可以代签或不得超出银行柜面范围签订的协议和合同让我们带回家签好后不计较时间几天后送回去照样生效提前放贷的。我该如何面对此诉讼请各大业内律师指教。因为他在起诉我后有追加了一为被告人--本人的家父现在也要跟着背负这场诉讼案的折磨
我姐姐和姐夫结婚以来是以跑线路车为生的,他们结婚后共同努力买的房子,孩子13岁了。线车和线路都是我表姐他父亲的,后来有了钱夫妻感情就不和了,姐夫脾气也大了也不正经回家了两个人总是大打出手,后来我姐姐就不回家住了,这时候就认识一个男子和他关系越来越好,但也没确定关系,我姐姐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说我姐姐如果
律师,你们好。我们两姐弟是深圳某区的原居民,村里一直都有“分红”。在2008年1月,妈妈为了我们有更好的发展,所以决定把我们姐弟两的户口迁出。(乡政府説我们仍然可以“分红”,但村里的村长不给我们分,我们两迁出时候都还未满18岁)因弟弟性格内向,学习又不好,在香港无法适应生活,甚至还做出些偏激的行为,让妈妈
婚前没做财产公正,婚后应做什么补救措施可以在婚变时让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被另一半侵占
婚前没做过财产公正,在结婚后丈夫一直没有给过我任何现金和财产,我自己在深圳有一处房产是用自己的户名但家里人不知道,在家里有一出租车是户名是用我妈妈的。还有我的股票户口也是自己的名字,最近我想自己做点小生意,可是都不想用自己的名字,也不想再用妈妈的名字,因为弟弟也快长大了,弟弟上学一直是我给钱,以后有
我是实习生,不属于工伤范围,公司让我自己去伤残鉴定,我不知道第一步该怎么走~~去哪鉴定?可以自己去鉴定的么?
男友在去年10月问我借第一笔款项,当时我从ATM机器取钱2万5并交给他,只有机器取款单据。去年12月27号他拿着我的存折以及我的身份证件还有他的身份证件去银行取第2笔款项4万2,有借条。但是在后来吵架期间他自己写了一张收据并逼着我签名表示收到。所以这笔款项也相当于没有借条。还有一些小额存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他的
结婚后共同生活十七年,有一女,夫妻感情不好性格不合已超过十年,女方想离婚,男方表示让女方净身出户。夫妻共有财产是一套房子和一个布艺店铺,如女方要离婚将一无所有,女方如何能取得自已应得的一半财产? 房子是男方名下,店铺是男方出钱开的,女方是店主用店铺赚钱养家。
我来自农村,一条老家原本自己的路因时间长了没人走,现在邻居翻盖新房了说那是公家的路,非要走,阻挠多次由村委会解决,村委会说时间长了没人走就属于公家的了,我该怎么办,就这样充公?
我给宝宝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一款,吉庆有余两全保险(款)分红型,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买了一款,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我给自己买了,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给老婆买了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 (778),我想知道,我给宝宝、自己、及老婆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丈夫的父母1988年离婚的,他母亲单位分了一套使用权房,离婚协议是他归父亲抚养,房子归他和他父亲所有,后来他父亲再婚了,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他父亲想把产权买下,但名字写他弟弟的,但我丈夫想拿回自己的一份,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