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单位福利分房多年,后因该房破损严重被单位宣部为危房,考虑到自身安全后搬迁,单位仍承认我是受配人,关系没变,可是后来单位一职工在我和单位未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占有了我的分房,一直不给腾,是否属于侵权性为?法院应当受理吗,法律依椐是什么,请指教
父亲2000年福利分房得两室一厅一套(当时分房时我和女儿的户口都在里面),购产权时房产证上只写了弟弟一个人的名字。弟弟结婚在购产权后,弟媳是知青子女。现弟弟的丈母娘先是要享有居住证想签进户口,后又要享有退休后的医保想签进户口(她是说不会来住的),请问老师:1.我母亲现还健在,弟的丈母娘户口进来对我妈有什么
婚前单位福利分房有产权,后来单位另建福利房,就以原来有产权的福利房换了一套新建的大点的福利房吗,补了部分钱,后来又再婚,单位福利房的产权证办下来的时间是在婚后,请问这套房算个人婚前独有财产吗?
1978年单位分的与单位连体的住房,共有30多户,属福利分房,当年说因连体不能房改。现单位要在此搞建筑已下拆迁公告,这种情况是否应按房改房对待?
单位在让个人缴纳公积金时,说是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没有享受福利分房政策的人员单位补贴23%,而此日期以前参加工作的按11%补贴,说是享受了福利分房政策了,但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此优惠政策,是不是也能享受单位23%的补贴呢?盼回复,谢谢。
朋友是政府工作人员,现有福利分房,但他现有住房一套,想把这套福利房转让给我同事,而且说能直接在产权证上可以当时就写上我同事的名字.该房五年内不能转让。请问:这种交易有没有风险?另外,因为是福利房,五年后转让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税费?盼望能够解答,谢谢!
我是一名教师,02年购得安居工程房一套,无房产证,属于集资建房吧,现在老家搞开发,需要单位无房证明,我这属于福利分房吗
1998年,她单位盖起了一栋住宅,按福利分房处理,我们出资分到一套,2006年办理房产证,写的是她的名字,若是离婚,该房产会怎样处置?
现当地动迂,我要求续分配住房,同时按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待遇,这次申请享受,而单位乘拆迁机会收为资产,我们无助,都退休职工。单位己转制,产权归属浙江杭州余杭区供销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