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买买合同纠纷如何确定货款是否已经支付清了呢?能给点建设性的意见吗
一个公司与个人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跟个人签订了一份产品代销协议,协议期限是三年,签订时间是2006.3.1日。合同自2009年3月30日失效,这个合同签订的时候公司乙方代理人一栏有公司销售员的个人签名,公司也盖了章,合同签订后公司与个人一直有生意来往,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出现了一个纠纷。公司同该个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公司为原告:称该个人欠公司货款45万元整,但是该个人答辩称已经支付公司70多万元。有银行汇款凭证作证,但是该汇款凭证是该个人直接汇给当初签订合同的代表公司销售员个人农行卡上面的。公司同该个人之间的买卖没有开发票,也就是说公司卖给个人的货物不能从税务局查询到底发了多少价值的货。当时约定付款方式是:也就是那个过期的合同约定的是压一批货物的货款。现在该个人把能从银行拿出来的汇款凭证出来70多万,实际上公司同个人销售货物上五六百万,因为时间关系银行只能拉出最近一年的凭证,因为合作从06年开始到现在,发生交易实际上有五六百万多。他们之间只是通过发货清单来记账,销售员这么多年一直也没有跟该个人对账。发货清单上面有打印上去的一行字:此批货款未付。收货单位或者个人签字确认。这样一句话,而且被告本人也在这句话的后面签字确认。每张发货清单上面都有本人的签字确认,现在公司把实际上该个人未支付的十一张发货清单拿出来要求被告个人支付货款。但是该个人却拿出支付以前货款的银行记录出来说实际上他多付了。以前发货清单被告个人支付一笔后就把发货清单原件给被告个人了,现在说不清楚的就在这里,公司称欠45万货款,被告称已经多付了20多万实际支付了70多万,说已经支付了预付款原告公司还未给他发货,这样一来原告公司不但被动货款可能收不回还要承担20多万的预付款未发货。因为公司手头上的原件只有十一份共计45万元的单子,以前所有的原件单子都没有了。被告个人就是钻这个空子把支付以前货款的汇款记录给拉出来。请教大家公司现在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啊?谢谢!!
甲乙双方签约某活动项目,定于合同签约后三日内支付部分款项,乙方以各种借口未按期执行,过一个月后说项目不做了。甲方在前期和期间为其项目所做大量准备工作化为泡影,这样的违约责任应如何追究?急需寻求解决方法,杭州的律师可直接联系我,谢谢!
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今年为山东一家用户,提供一套原装进口设备,从四川一家公司订购的(该公司是该设备厂家正式的办事处),合同约定为原装进口、且符合满足用户(用户名称已写入条款)现场需要;以下为合同部分条款: 六、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 1、卖方应负责所提供的产品的设计、供应、检验、试验、发送、
之前跟一个公司签了网站建设合同, 然后我们交收时,对方再提出要求,说是文档里面的要求来的,但我们不认可。 这个文档是电子文档,他们之前直接传送过来的,没有经过任何的公证。 合同上有一条是:甲方发给乙方的功能文档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开发 如果他们要说我们没有按文档要求去做,要告我们, 那请问他们这
朋友跟一家公司签了网站建设合同,然后最后一天才完成,交收时候对方提出修改要求,结果延迟了两天,, 现在那边说要告我朋友, 问题是,当时他们签合同时用传真签的,最主要是,我帮他签了他的名字下去。。 像这种情况,他们真的要告,我朋友或我要承担责任吗?
之前跟一个公司签了网站建设合同, 然后我们交收时,对方再提出要求,说是文档里面的要求来的,但我们不认可。 这个文档是电子文档,他们之前直接传送过来的,没有经过任何的公证。合同上有一条是:甲方发给乙方的功能文档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开发如果他们要说我们没有按文档要求去做,要告我们, 那请问他们这些
1。买方是否承担付款举证责任。2。买方违背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提出所谓长达近十个月分别五次现金交给卖方人,竟拿不出一次付款凭证,如何认定其法律作用。3。买方所谓现金付款只有证人(且证人说不清准确数额,其中还有其亲弟弟一人作证)无卖方收款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4。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
一个公司与个人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跟个人签订了一份产品代销协议,协议期限是三年,签订时间是2006.3.1日。合同自2009年3月30日失效,这个合同签订的时候公司乙方代理人一栏有公司销售员的个人签名,公司也盖了章,合同签订后公司与个人一直有生意来往,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出现了一个纠纷。公司同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