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离婚后各自有自己的家庭。妈妈再婚为她老公生孩子死了。而我是未成年。我妈妈生前有存款但是我不知道是多少。。而且死后医院也赔了26万。那么这样的情况我有权利得到遗产吗、谢谢。请你们帮帮我。
我爷爷死时并未留下遗嘱,同时也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们家照顾了爷爷好多年到死。目前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个人,现在有我姑妈和大嫂来分遗产。他们坚决要求分成5份。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我作为户主能否先分掉50%的成分,然后在剩下的50%里分成5份?
我父亲去年去世,留有一套住房,没有遗嘱。我父亲是继父,我和妈妈从小就和父亲一起生活,由我妈妈照料父亲。我们家户口本上还有一个哥哥(他是父亲亲生)。我想问下如果卖房子的话,这个钱来怎么分?(我妈妈。我,我哥哥)麻烦你详细给我答复下,谢谢了!
妹妹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父母立遗嘱明确由妹妹个人继承,若婚姻变故配偶不得继承。当时过户给妹妹一个人,但一年后妹夫说服妹妹把妹夫的名字也加进了产证,现在2人要离婚,请问此房产属妹妹的个人财产还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有办法认定为个人财产吗?
父亲看病女儿把一切费用交给弟弟承担,女儿还有分配遗产的权利吗
我父亲去年得上肺癌,今天春天不在了。在我父得病期间,我姐姐一直以儿子为立的说法让我出了全部治疗费用,她也出了一部分,但是以借的名义给我和我妈的,后来也还了。现在我父单位有其生身住房公积金,请问分配的时候我姐应该不拿呢还是少拿 法律第十三条不是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
堂兄在外因车祸身亡,家中妻子有未出世小孩,且在城中有一套住房,请问他妻子与堂兄父母如何分配赔偿金?住房又该如何分配,住房产权证的署名是否有关?如果妻子决定不要小孩,那这些又如何分配?
02年军队房改,03年父亲去世,没留任何遗书。05年母亲写遗书把房子给几个子女中的女儿(当时住的老公房,交房租)。08年母亲去世,房改还在进行,母亲不同意参加房改,直到去世仍然住在老公房。2010年,那个女儿自己一人拿母亲遗书与军队干休所签订了迁房协议和补偿协议,拿走了一套新房和数十万补偿资金独自占有。其他子女
我的妻子及母亲还健在,并且我还有3个兄弟,母亲有退休工资,足已保证自己的生活。我的孩子已成年,如果我过世后,遗产会分给我的母亲吗?具体是怎样分配的?谢谢
我父亲1954年去世,有四个子女。母亲1977年12月再婚。继父有一女儿,已婚,1977年2月结婚,1978年九月生有一子,1979年7月继父的女儿死亡。以后继父与外孙子没有联系。2001年3月我继父成本价购得公有住房一套。2008年8月我继父去世,2009年7月我母亲去世。房证是我继父的名。请问房子遗产怎样继承。老人没有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