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开十年了,这段时间丈夫对我和女儿不管不问,丈夫是异地人离我家很远,丈夫十年前曾经发过离婚起诉书到我地法院,现因时间太久我曾去我地法院查询都说因年份查不到那份起诉书,现在我该怎么在法院办理离婚及写已分居多年的证明材料
我们2012年1月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且双方学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婚后无法一起生活。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婚后也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男方现在深圳,我现在河北,想在深圳起诉离婚?请问该怎么起诉?
律师朋友你好,是这样的,现在我老公欠别人的钱,怎么才能证明不是我们的夫妻的共同债务呢,我怕会执行我的
律师朋友你好,是这样的,现在我老公欠别人的钱,怎么才能证明不是我们的夫妻的共同债务呢,我怕会执行我的财产,那我就没办法活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