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08年1月份租的房子,到现在刚好三年,就在本月热水器漏水,我们找过维修的人,可是还没上门就说修不了,我们想咨询一下,热水器属于自然老化,并不是人工损害,这样的问题责任归谁?该由承租方还是出租方承担?
我们家太阳能热水器漏水,在楼下的道路上结成冰,结冰处的道路是斜坡,当时,那人因天黑,没有看到地面的冰,因而摔断了腿,我们要承担几分的责任? 太阳能太约用了六年了,漏水是因为我们自己不小心,使水温探头短路,发生电击,损不了太阳能管。
从面上看不出漏水现象,但是把楼下业户家里给淹了,经过查找确定是墙里管漏了,把热水器热水阀关了就不漏了。但是扒墙维修和楼下损失该由谁负责?(房子现在是出租出去的)(要详细点的)
今天三月租的房子,八月初热水器漏水,让中介打电话找人修理,中介说等周末派人来,结果周四就把楼下淹了。楼下要求经济赔偿,这个费用谁来承担。热水器非人为弄坏,是由于长时间老化引起的漏水。
今天三月租的房子,八月初热水器漏水,让中介打电话找人修理,中介说等周末派人来,结果周四就把楼下淹了。楼下要求经济赔偿,这个费用谁来承担。热水器非人为弄坏,是由于长时间老化引起的漏水。
商品因质量问题刚过保质期就损坏无法使用,应该由谁承担维修费用
本人2008年选购一款橱柜价格6600元并于2008年12月安装,购买橱柜时厂商宣传橱柜至少可使用十年,由橱柜生产厂印发的格式合同上标明保修期仅为一年,一年后收取维修工本费。该橱柜使用半年后出现橱柜面板起翘的质量问题,由厂家上门维修未收取费用,今年5月即橱柜使用2年5个月后出现大面积同样质量问题,报修后4个月厂家才上
2005年10月入住的商品房,住后一年,楼下的住户说是我们家漏水,经过管理处打压,没查出我们房有问题。2010年7月拆了隔壁的小阳台也说是没事,可是今年我们家有明显的水从墙脚冒出来,只要一关热水器,水就不漏了,请问物业该不该免费维修?
近日,西安创尔特热水器售后维修先后派3人上门给我维修热水器(已过保修期)。第一次来修了后好了,没换配件;过了1天又坏了,第二次说我的一个配件坏了,于是就换了一个(170元),旧的配件我留着,;又过了1天又坏了,第三次来人修时,我认为我的那个配件没有问题,于是试了一下,果然没问题。现在我要求维修公司退回那个
楼上漏水多次协商无果,准备起诉,如果找律师,官司打赢。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法院是否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