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将一起案子定性为故意伤人,有法律效应吗?可我们明明觉得是过失伤害,一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能改吗?派出所的定性要紧吗?还是说是检察院最后定?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人致死罪,该如何判决,最少判几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害人夫妇找到其进行追打,情急之中朋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自卫,捅中被害人腹部,朋友请人送其去医院救治,自己去自首,后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据了解被害人性情偏执,怀疑妻子不忠,二人多次因此吵架,多人唯恐避之不及。我朋友老实本分,与其妻子相识仅月余,但并无什么交
楼下的到我家敲门,我开了门就骂人,然后我们对峙。后来他儿子俩动手打我。鼻骨骨折,脑部有好几个大包。他家有个老太太,看警察来了就装,说我们打他了。我们没有一个动手的,我就拽着一个男的一直等到了警察来。警察的意思是看我和那老太太谁的病严重断定谁是谁非??我想问下怎么解决才算合理。
各位律师朋友:我朋友在和一些人在玩牌,(涉及资金不大,几千元样子),无意中被对方用碗砸中脸部,送到人民医院动手术,缝了三十多针,现还在住院,要怎么样做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对方可以判刑吗,要判多少年.一些损失赔偿如何定?
甲在路边等人,乙,丙,丁也同时在路边,(甲方和乙,丙,丁互不相识)其中喝醉的乙上前和甲搭讪,对甲胡搅蛮缠,丙,丁见状上前对甲拳打脚踢,甲还击,接着乙,丙,丁同时对甲大打出手,甲拿出身上一把小刀还击,互打过程中甲用刀将乙致受重伤,丙轻伤,送医院后乙失血过多抢救后第2天死亡,甲后来在一公共场合被抓捕。以
甲在路边等人,乙,丙,丁也同时在路边,(甲方和乙,丙,丁互不相识)其中喝醉的乙上前和甲搭讪,对甲胡搅蛮缠,丙,丁见状上前对甲拳打脚踢,甲还击,接着乙,丙,丁同时对甲大打出手,甲拿出身上一把小刀还击,互打过程中甲用刀将乙致受重伤,丙轻伤,送医院后乙失血过多抢救后第2天死亡,甲后来在一公共场合被抓捕。以
有个朋友因为被怀疑与别人的老婆有私情。别敲诈钱财,我朋友不给,结果被打了一顿。后来还不断的去我朋友家门进行骚扰和威胁,害的家人提心吊胆的生活。请问我们该怎样取证。如果事实成立对方会被判什么样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