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3年退伍的因公二等乙级伤残军人,退伍后劳动局一直没有分配(当时是劳动局负责分配),因为牵扯到抚恤金的问题所以就把自己的户口先落回住地,可是自谋职业费也没有领到,工作也一直没有着落,而且两年的抚恤金也没有领到,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解决吗
国家提倡以人为本,但是7级到10级的伤残军人却不被重视,补贴少得可怜,尤其下岗伤残军人,上有老下有小,加之身体残缺,不但没有经济来源,每年还要每年交纳各种保险几千元,国家是否给予更优厚的补助,或应允提前退休。
09年现在出台的《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对04年转业的伤残军人有效吗?
本人6级公伤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国家正式转业待遇安置,04年转业于河北保定蠡县城建局,本县从04年开始,按百分之五十财政工资发工资(350)左右,县里说(本县没钱财政紧张)因为根本不能生存,自04年至今09年没有上过班也没拿过一分工资, 现在出台的新政策对我们这些04年的有效吗? 在这里谢谢律师,我该怎么办!
请问80因病致1等伤残(现在的3级)退役的义务兵,之后在新乡荣康医院进行集体供养。于1989年分散供养,回原籍(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汝州市民政局安置在干休所家属楼中,总建筑面积为52平方,不知道,对于《伤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中,房补我能不能享受。还望您能给予解答。
我是退役的伤残军人,退役后把我安排到当地的企业工作,因为,企业倒闭了,一直没有得到补偿,现在企业的厂房,地片都卖了,我想咨询一下,咱们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像我这样的6级伤残军人企业倒闭国家有什么赔偿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