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后又同居,在同居的一年时间里,我把工资卡交给了她。后来因复婚不成而分手。我要求:按照法律应将我俩这一年的收入除去生活等各方面的花费之外剩余的6万元平分,但她坚决反对。我无奈之下将工资卡注销重办理后,去银行一查,发现我以前每月的工资都是她用我的卡在取款机上取走。想咨询:我的3万元应怎样要回?我该怎么办?是通过“人民调解”?还是通过“司法调解”?我可以起诉她吗?如果她不承认我的工资全部由她取走,这个情况需要举证吗?如何举证?
离婚三个月后,我买下父母的房子,之后又和我前妻复婚,请问这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离婚三个月后,我买下父母的房子,等所有手续办完之后,我又和我前妻复婚,请问这房子算不算是我的婚前财产。 补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父母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个过户的房子在离婚时不会被分割。是否可以对这个房子进行公证,使其成为我的个人财产
我与女方已离婚十年,但现在一直都是同居关系,可是经济都是各自管理,在这十年期间男方与其子共同贷款和亲朋好友借款购买固定资产(橡胶地与房子)。而女方为出一分钱,现在女方要求平均分割财产。而这十年期间所有的共同财产只有一辆摩托车。问问各位专家财产如何分割?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于03年6月买房,因为是经过楼盘时偶然看中房,没有马上签购房合同,便向朋友借了1万5千元交纳订金1万元约定几天后签购房合同,当时借条由女方写后签女方的名字,所交首期款5万3千多是女方向父母借了5万元,向朋友借的钱也做为所交首期款的一部分,剩下一万多没有马上还给朋友而是部分还给朋友,部分用来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
现申请人属智障残疾人,不识字被骗离婚,协议申请离婚时写的无债权债务,实际有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