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在2011年借了一笔钱给别人,本来借款期限是三个月,但到现在都还没还,我想再重新签一份协议,应该怎样写
我们都是平民老百姓,积攒一点养命钱,放在政府给予很多荣誉的,指定的,可靠的担保公司 新乡腾飞集团,如今关门20多天了,政府一直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不知道去哪里告状更有效果
待拆迁的遗产房产证(有三个合法继承人),被其中一人私自抵押给民间借贷
房产证为已故老人的遗产,预计2-3年拆迁 老人身故,有三个合法继承人,三人之间原本达成协议,并公正了房屋拆迁后遗产分配的份额。 经过咨询当地拆迁办,在领取拆迁补助时,需要三个继承人到场签字。 但是其中一个继承人私自将房产证抵押给了民间借贷机构,并私吞了贷款。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追回另外两个
10万,没有写固定的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用保证人的工资卡做抵押吗? 如果做了抵押还能收回工资卡吗,如果收不回来不就没有办法生活了吗 ?
民间借贷被告不按期还款,协议约定每逾期一日,按未还金额的1%赔偿合法吗?
民间借贷被告不按期还款,协议约定每逾期一日,按未还金额的1%赔偿(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利息)合法吗?法院会怎么判决?将来胜诉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是否都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