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柜台上班,当天我们柜台只有两名售货员当班,结果丢了一件衣服,发现后马上我们报了警,现在公司要求我们赔偿,请问我们应该按照原价赔偿还是应该赔偿一部分,我们月工资还不到3千,但那衣服是4万多。
我在一个商贸公司里上班,公司在商场里有柜台,我是那里的售货员,就是在春节期间有一天顾客特别多,我们柜台丢了一件衣服“当天上班的只有三个售货员”,公司让我们三个人赔钱,我想问问我还是在实习期间我有责任去赔钱吗?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公司有权利要求我们赔偿吗?我如何维护我的权利?请从事法律方面的专家帮帮忙
我于2010年7月5号通过投简历到X公司,面试成功后,老板通知隔天开始上班,公司未与我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和书面文件,3个月内每月只给工资不交4金。公司说是试用期3个月,10月29号公司辞退我。在我工作的时候订错了12张机票给公司造成损失15000人民币,公司老板威胁说要告我赔偿这笔款。 请问如果上法院公司告我的话我如何
员工过失致公司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该问题是否需要先行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解决,该公司规定是否违法
一员工(门岗)在其值班(夜班)过程中未能坚守岗位,导致丢失物品约1万元。公司岗位职责有一条规定“凡因过失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赔偿损失;凡因主观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且要赔偿损失;凡伙同偷窃和不法破坏的,除扣发所有工资并赔偿损失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型事责任。
因操作失误,倒至银行短款三万余元.汇款人已找不到.事发后报案,单位要求我全额赔偿!薪水千元不到!何时才能偿还`我是刚进去的劳务工!若我继续工作.则每月从我工资里扣除.跟家人商量思量再三,决定辞职!单位要求写下还款保证书方可离职.如今已写下!现单位天天催着还款,如果不还就到法院起诉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是否应该全额
我们老板在商场里面撤柜了,我们当月只做到12号,我们工资单可以按整月发吗,还是可以多发一个月的工资,算是对我们的补贴,如果老板不同意发我们该怎么办?
在非法用工单位上班,由于不小操作不小心至使左手四指压断,经伤残鉴定为六级伤残,请问律师,要求单位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