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事业单位辞职,单位改制为企业后进行买断工龄,还会给我补偿吗
我原在的单位当时是事业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个人于2005年提出辞职,并办了辞职手续,当时单位一分钱补偿也没有,以前拖欠的工资及医药费7千多块也没给,工资只是发到我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养老保险也交至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其它什么也没有,后来单位改制为企业,并于2010年底再次改制要买断工龄,请问我应不应该得到买断工龄的补偿或是其它补偿。
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我换到别的事业单位工作的话,我以前的工龄和编制应该怎么办?
以前我的原工作单位是机关单位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编制,2000年改制之,原单位就被个人收购后成了企业,我在原单位已经工作十年,但是我的编制一直没有更改,现在我要转到事业单位工作,我的编制问题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新劳动法里也说过,十年工龄的问题 但是,我想知道,如果这个新单位不认我的事业编制的话,那
我在一乡镇事业单位工作13年了,现在准备辞职,怎么办理,有没有补偿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在一乡镇事业单位(水务所)工作13年了,现在准备辞职,怎么办理?有没有补偿金?辞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另问,是让原单位辞退还是自己辞职比较好办理?如果原单位辞退,怎么样达成辞退条件?(不违法乱纪)
我是198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事业单位(城建局下属设计院)的正式职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性质,1993年因与领导不合而口头离职, 后来也一直没去上班, 单位也在1994年5月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还给了我, 但并没有办理过任何离职手续, 也没有任何补偿, 人事局也没有形成文件, 但是单位职工一共有约15人, 目前档案还在人事局,
我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编制在下属的某公司,为企业编,现在某公司被省里的相关单位收回统一管理。并且我所在的某局正在进行体制改革,如果我不想到省里,留在原岗工作,是不是就等同于我放弃了原有的编制?如果我与现在改制后的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我在原岗位连续工作十年的工龄能在现岗位(我的岗位没有变,只是单位有某局更
我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要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现在上级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不能在下属股份制企业持有股份。想咨询一下如何避开这个文件要求,既实行了股改又让中层领导持有了股份。
本人在某国有事业单位工作5年,第一年刚进去时签过一份3个月的临时合同,后一直未签合同工作至今,工资每月1000元,与有编制正式工担当同等工作,而且单位5年一直未给我买任何保险,今年早有辞职念头,打过报告要求加工资,领导未批,现不想再做下去了,本月想辞职,请问我可得到赔偿吗?具体如何操作、步骤如何?
我05年7月毕业后,一直在一所民办高中任教,现考进公办学校,但是我一直没交养老保险,但有第一年人事代理,我的工龄怎么算?录用后补交养老保险有没有用?有没有录用前补交养老保险和人事代理有效,录用后补交无效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