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唐山赵矿下属的劳服公司工人,90年上班单位说半年后,转正式合同工,归矿直接领导,与劳服公司脱离,可到现在我还是临时工,关系还在劳服公司,2008赵矿宣布破产,45岁以下工人按年限一次性发放补助金,与矿脱离买断,也可用此补助金集资入股,可是于我们无关,说我们劳服公司又归局开大集团了,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间归的,到现在我们还是临时工,只给我们上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建房基金什么的全没有我想问下我单位的这种做法违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在本案中,张爱仙被判刑一年,刑满出狱后是否继续履行担保连带清偿责任?另,像本案这种现状,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谢谢----!
公诉机关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爱仙,女,1958年3月5日出生。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13日羁押于珠海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09年3月14日被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刑事拘留, 2009年3月27日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09年3月28日由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执行逮捕
因为我威胁他,反被他用刀刺伤多处,我用棍子打了他的后背一下,当时报警的是他,他说出于自卫,在去医院的时候,因为失血过多。医院下达病危通知,现在他想公了。我是不是会受到刑事责任,
5年前 我认识一群混混那些人当时都对我很好 他们还帮我解决了一个很大困扰 我就把他们当哥哥一样带 一直在那里呆着 结果警察一直在抓他们 他们那晚出去了一部分人剩下我和那几个人在出租房内等他们 结果因为 那样被警察第一次抓 后来了解清楚后被释放 放出来以后 我也就离开了那些人 结果 不久 我被一群人抓
5年前 我认识一群混混那些人当时都对我很好 他们还帮我解决了一个很大困扰 我就把他们当哥哥一样带 一直在那里呆着 结果警察一直在抓他们 他们那晚出去了一部分人剩下我和那几个人在出租房内等他们 结果因为 那样被警察第一次抓 后来了解清楚后被释放 放出来以后 我也就离开了那些人 结果 不久 我被一群人抓
朋友父亲去韩国工作2010年10月14日到达韩国,不幸第二天在韩国不幸被车撞出现交通事故。现在处于植物人状态,同时在还不能自理。由于现在肇事者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起该父亲的医药费,韩国仁川医院不再给予治疗。现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需要各位的帮助,求你们帮他们一把。
我和朋友3个人合伙开了家广告公司(有合同),但是因为很多原因几个月又解散了,但是我投资的钱他们答应10月还给我的现在一直没有还,打了欠条的,请问我怎样才能拿回我的投资钱 我该如何起诉他们呢?拿着合同和欠条到法院起诉不用找律师了吗?
你好 我想咨询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我父亲经别人介绍去跟一个工头《也就是被告》去施工,下午经工头安排开着农用拖拉机去拉施工工具,在途中翻车致伤,后要其赔偿不陪就把他告上法院,在法庭上他的律师一口咬定说与被告无关,并说原告没有参加施工,要原告出示参加施工的证明,原告与被告只是口头合同并没有书面合同,请问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