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挤占、滞留和挪用国家助学金的行为?挤占、滞留和挪用的分别解释,像比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流失比较多,原先属于这些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无法联系到学生,助学金就发不出去,那么剩余的这些国家助学金怎么办?发布出去的助学金留在学校的账户里,算不算是滞留?
据说今年是3000了,开始说也是3000,后来又说不一定多少钱呢,可能是一千,我就很不明白,国家规定三千,学校说1000就1000么?还是有可能学校贪污啊。我现在很缺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发下来啊?非常感谢。
合同到期的时间提前2天续签有没有什么问题。比如期限是12月6日,但在当月(12月)的4号就续签了,有什么问题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