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诉讼,若在青峰煤矿工作后未接触粉尘,应推断矽肺与该公司有因果关系,但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是否有疑
如题,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否算在鉴定为有矽肺病之日??因此时才知道权利被侵害,矽肺病属于法定职业病,应按工伤待遇对待。另外,如果很长时间之后用人单位已经注销了,该找谁请求赔偿???
额,看了一下,我说的参考的是“原告熊应兵与被告湖南省常德青峰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在煤矿工作后从未接触粉尘,从事农业生产,那么应该硬顶该职业病与该公司有因果关系吧??而如果在煤矿公司工作是几十年之前,当被告提起诉讼时效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否可以从原告被鉴定为矽肺病开始起算(之前虽然身体不好,但是没有鉴定过)??同时矽肺病是潜伏病,参加工作不是突发的,权利被侵害的起算点应该从哪儿开始起算??(针对判决中说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
另外,由于事情过去已经很久,如果提起诉讼时用人单位已不在该向谁提起诉讼??或者说向谁要求赔偿及工伤待遇???
矿上开发合同:甲乙双方约定2006年11月20日----2008年2月,如甲方采矿证延续,本合同继续延续,后采矿证延续,租期也延续到2009年2月,但是甲方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把矿山交给一方,乙方2006.11.20交给我甲方50万元,问现在要求甲方返还50万元,赔偿损失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我家是在99年就因为供热不好没交暖气费(2年)被供热公司拆除暖气到现在。头几天我到供热公司去查欠费情况被告知除了要交哪两年的暖气费和后几年的20%的间接供热费还要交滞纳金9000多。我不知道应当怎么办请律师给解答 谢谢!虽然他一直没有催缴,但是我担心房子如果一旦动迁就会很麻烦。
2008年我所在的工商银行向我推销公务员卡,我迫于人情没办法办了一张卡,出于好玩我于当年5月透支了2000元,6月又透支了3000元,因为当时工行的员工说透支的钱可以免息52天,于是我在大约40天左右的时候将透支的钱全部还给了银行。可是在8月份工行来了一封挂号信,里面出现了罚息和罚款200元,我一下子懵了,明明说是免息的
他1976年脑外伤导致脑外伤精神病,认定工伤,国营企业1983年5月改制为独资企业,他1984年3月被更改为富余人员发60%工资,还有40%工资扣住不发,多次上访,1991年6月上级主管部门重新调查否认工伤,最近他兄弟从企业单位取回监护权为他上诉法院是否还有效?
我老公同事于2008年10月27号从我们家借走一万元钱急着结婚用,说好第二年六月还,所以我让他同事打了借条,还款日期写了六月但没写清哪一年,这样的话诉讼时效那时过期?上面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作为他妻子能否替他起诉?
我父亲过世后 我和在美国的哥哥都放弃了房产继承权(在公证处做公证的时候哥哥没有回国 只是寄回了一封由本人签字的弃权声明书 哥哥在电话中说过等我回到国内 咱们一起去做公证 可我母亲个人由于着急 就拿着哥哥的弃权申明和我一起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依据我们的材料就出具了公证书 ) 所有房产份额都有我母亲一人继承 并出具
97年3月14日我们公司从银行贷的款,借款期限12个月,到2000年5月31日银行将此债权转给A方并在报纸上作了转让及催收公告,到2005年A将上述债权又转给了B方并于06年1月昨了转让及催收公告,问此债权是否已超出诉讼时效
1994年1月甲乙共同抢劫致人轻伤,后潜逃。被害人于1994年1月报案,侦查机关立案。至1996年甲被抓并判刑。乙于2010年被抓获。请问对乙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