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地以前名称为国营长港农场,后更名长港镇,2005年镇政府先后从农户手中强制收走土地一千多亩,发包给外来承租人,当时说是种植高新农业可以带动大家致富,被收地农民只拿到青苗费四百元,开始被收地胡乱种点小麦芝麻,基本无收,之后有的地种上杨柳幼苗,湘莲等,有的土地开始建一些房子出售,村民找镇镇府要赔偿款,答复是原属农场土地性质是国有,有别乡镇集体性质,所以没有赔偿,请问这说法对吗?现在村民都不知道土地是租出还是卖出,村民有知情权吗,失去土地没得到赔偿村民该怎样投诉。
问题同上。我们这里有一块1000亩的农民耕地,加上一部分的农民宅基地(这部分地中有十几家人还住在上面),现在乡政府要搞花木市场(我们这里农民主要都是种花卉苗木)和建设集体住宅小区。现下政府要租用农民的这块30年,租金是1000元/亩,并且说是一年一支付。想问一下乡政府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注:这块地牵扯到三十多
在去年我镇村民和村大队签订了一份买地合同,合同上列明了我村村民买地后每年可以有补贴1200一年为其50年一人与每人有35个平方住宅地。但到了现在政府要来收地,村民问他们要这些补贴,政府就开始还口说他们没有这样的条件,并使用武力对村民进行收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们村民应该要怎样做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田林县政府以每亩14600元的超低价格收购农民的土地 因是建设公路 农民还可以没什么怨言 后来还是以14600元的价以国家的格名誉强行收购农民的土地建房用;这样合理吗 是否有人可以回答我
本村至2002年征收土地以来已被征收了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至今未按相关规定缴纳失地农民保险.土地补偿费也未能征得农户同意.因此本农户不同意今年的土地征收,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官员决定强制征收土地,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有拒绝履行政令权吗?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政府征收我们村一部份地,除去赔偿给占了地的村民应得部份外还有一部份是不属于任何一个人的,哪么这部份是平均分给村里每户村民还是只分给占了地的几户村民呢?
我于2008年通过各家农户签名承包了一片土地,期限为20年。今年要做高速征收了不少面积,我想请问现在我还有18年的土地承包权应该有个什么样的赔偿呢。谢谢!!!!
我们老家农村部分人员户口通过购买,成城市户口,但现在老家物流征地,这些人员同样可以享受房屋土地赔偿,而当兵转业的人员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却没有赔偿(单位也没有住房安置和住房补贴),试问是否正常?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