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原告徐国兵,被告人牛秋梅,请求事项:1、请依法追究被告人遗弃罪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原告徐国兵,被告人牛秋梅,请求事项:1、请依法追究被告人遗弃罪刑事责任。2、请依法判决被告人支付2003年12014年4月14日以前的扶养费3600元。事实与理有:自诉人徐国兵与被告人牛秋梅于1997年春天,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98年4月16生育女儿徐华翠,1999年3月23日出生儿子徐宝珠,2003年秋后,被告牛秋梅离家出走,自诉人照顾年幼的子女。于是便4下多处查找被告人牛秋梅的下落,多年来1直没有音信。到2013年才找到牛秋没,但其拒扶养费。是故,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公诉案件(凶杀案),原告如不服一审判决能否上诉?宣判后被告拒不执行民事赔偿,原告能否请求强制执行
凶杀案,被害人在公安介入前已死亡,凶手在刑警队调查时承认告知其妻并与之到过凶杀案现场(此时被害人还有呼吸,而二人并无施救)公安为二人定罪故意杀人与包庇罪。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凶手一方突然翻供,不承认其妻知情不报,反而以手中通过不正常渠道取得的一份录音资料(刑警队个别干警审讯时的不规范言行)要挟公检部门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刑,被告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此公司却在生产,拒不执行赔款。强制执行迟迟不能解
判决已经下来,判被告人赔15万2千,而且被判3年09个月。由于之前被害人住院开刀预付了6万。第二次调解的时候,经执行人和双方约定好,被害人便宜1万2千,且约定被告人今年6月付清(调解时间为今年年初)。可是现在已经7月多了,被告人的妻子拒不支付剩下的钱,说没钱。可是明明他的公司还在生产。(此公司的法人为被告人)
问题如上,再就是比如故意伤害案件,本是公诉案件,结果在刑附民诉状中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样是否与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冲突呢?
8月21日的双方打架案子,之前在违反治安调解协议上达成 对方赔偿本人一万五的医疗费用,此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之前没做过伤害鉴定。父母知道此事要求我告对方故意伤害罪,8月24日我来到派出所要求做伤鉴,9月28日正式伤鉴出来是轻伤害。11月16日将对方抓获,现在追究她刑事责任人已在看守所,他收回一
刘某将代为保管的货物占为已有,在法院判决后生效后,拒不交出,我以侵占罪的名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述诉讼,法院裁定不予立案。理由是民事判决已经生效,可以申请执行,问题是被告已将资产转移,难以执行。
公诉:原告徐国兵,被告徐文田强奸被告牛秋梅,人传佳话通奸。被告牛秋梅2002年遗弃罪
公诉:原告徐国兵,被告徐文田强奸被告牛秋梅,人传佳话通奸。被告牛秋梅2002年遗弃罪,女儿4岁;儿子3岁。被告徐文田,家财分割;亲情仇人同住屋檐下.1共8口人。依法追究牛秋梅刑事责任!公监政法立案机关监督其立案。
刑事附带民事中,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冻结被告人配偶的基本退休金账户吗
刑事附带民事中,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冻结被告人配偶的基本退休金账户吗
原告徐国兵:被告牛秋梅2002年遗弃罪,女儿4岁;儿子3岁.浚县公安局不予立案:浚县法院不立案
原告徐国兵:被告牛秋梅2002年遗弃罪,女儿4岁;儿子3岁.浚县公安局不予立案:浚县法院不立案!检查院同样不予立案。